拉萨市社会救助典型案例(“一事一议”型临时救助案例)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5日 来源: 拉萨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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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总结和宣传我市民政领域社会救助工作典型经验做法,更好地为基层社会救助工作者提供实践经验。我局将陆续发布拉萨市社会救助典型案例,推动社会救助政策精准精细落实见效。



39.

服务类社会救助型案例


基本情况

刘某等3个家庭为某县外来常驻人口,长期靠种植温室大棚谋生。2025年6月,因温室大棚突发火灾共造成3个家庭4名主劳力伤亡,88800元现金烧毁,菜种、家电等物品损失折合人民币达67000元左右,导致3个家庭生活困难并向民政部门提出救助申请。

案例焦点

民政部门可以实施哪类救助?

政策依据

①根据《西藏自治区临时救助办法》第五条,遭遇突发事件、自然灾害、意外伤害、因学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不分户籍、不分城乡,根据困难情况纳入临时救助范围。②根据《拉萨市临时救助实施细则》第三章第八条第1点规定:“急难型困难家庭”指遭遇火灾、雷击、溺水、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伤害事件,造成家庭失去主劳力、或者劳动力结构发生重大弱化、或者家庭财产重大损失、或者家庭主要经济来源中断,家庭可支配收入暂时无法弥补损失导致家庭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家庭。刘某等3个家庭因遭遇火灾造成家庭失去主劳力,劳动力结构发生重大弱化,家庭财产重大损失,符合临时救助急难型困难家庭申请条件。

救助措施

一是某县民政工作人员联合急难发生地乡(镇)工作人员在受理申请后及时入户核查,通过“入户核查(查看居住环境和实际状况)+信息核对(核查财产和收入)”确认情况,随即启动申请流程。二是根据《拉萨市临时救助实施细则(试行)》第二十七条规定,重大事项,要通过社会救助联席会议研究制定解决方案,某县及时召开社会救助联席会议,研究同意3户救助申请,解决临时救助金86000元,保障基本生活。


救助结果

充分依托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协调机制,及时保障突发困难户的基本生活,有效防止冲击道德底线的事件。

经验启示

一是针对遭遇火灾、雷击、溺水、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伤害事件,及时救助是缓解急难冲击的核心环节,其缺失会放大风险。二是要切实发挥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协调机制作用,切实解决社会救助工作中的重特大问题,更好服务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