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社会救助典型案例(“急难型临时救助+转介服务”型案例)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28日 来源: 拉萨民政
背景色:

为进一步总结和宣传我市民政领域社会救助工作典型经验做法,更好地为基层社会救助工作者提供实践经验。我局将陆续发布拉萨市社会救助典型案例,推动社会救助政策精准精细落实见效。

20.

“急难型临时救助+转介服务”型案例


基本情况

噶某是青海人,62岁,长期在拉萨靠打零工维持生计,噶某本人身患肝癌,长期的治疗花光了家里所有积蓄,现因突发病情导致严重吐血需要及时住院治疗。在求助时口述其父母双亡,夫妻离异,家中有3口人,两个小孩,大的14岁,小的6岁,均为学生,一家3口长期租房居住,因病无劳力、无收入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申请民政救助。

案例焦点

噶某符合紧急程序的临时救助吗?

政策依据

根据《西藏自治区临时救助办法》第五条,遭遇突发事件、自然灾害、意外伤害、因学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不分户籍、不分城乡,根据困难情况纳入临时救助范围。

救助措施

一是实施临时救助。按照临时救助“先救助后补手续”紧急程序及时对噶某进行临时救助,发放救助金2000元,确保噶某及时住院就医,同时,在噶某住院治疗期间,民政部门同步入户核查和邻里访问并主动联系噶某户籍地民政部门,委托核实家庭经济状况。经核查,噶某情况全部属实,无存款、无房产、无车辆,家境困难。二是差额再次救助。噶某住院治疗报销后个人自费达5万元,家庭确实困难,基本生活难以保障,在前期救急难救助的基础上,按照家庭最高救助10000元的标准,进行差额补差救助。三是开展转介服务。及时将噶某情况反馈户籍地民政部门,确保享受户籍地相关救助政策,保障基本生活。

救助结果

一是按照家庭最高救助标准,先后为噶某解决临时救助金10000元,解决在居住地遇困的实际困难。二是通过转介服务将其相关信息推送至户籍地民政部门,确保享受户籍地救助政策,更好保障基本生活。

经验启示

一是凡事在拉萨遭遇突发困难导致基本生活无法维持的外来困难人员,按照不分户籍、不分城乡及时落实临时救助政策。二是为解决外来困难群众根本性困难,结合核查情况将该户实际情况反馈给户籍地县(区)民政部门,将其纳入兜底保障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