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社会救助典型案例(“分散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型案例)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02日 来源: 拉萨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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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我市各级民政系统切实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保障政策,建立社会救助工作机制,全力做好困难群众社会救助保障工作。根据自治区民政厅部署要求,为进一步总结和宣传我市民政领域社会救助工作典型经验做法,更好地为基层社会救助工作者提供实践经验。从即日起,我局将陆续发布拉萨市社会救助典型案例,推动社会救助政策精准精细落实见效。

“临时救助+低保型”案例

基本情况

户主西某,男性,64岁,目前和两个患有精神疾病的儿女共同生活。女儿31岁,肢体二级、智力二级,精神状态时好时坏;儿子35岁退役军人,精神二级,病情较为严重,需住院治疗兄妹两人均因疾病原因无法工作,西某年事已高,无法外出务工

案例焦点

西某一家是否符合纳入分散特困条件?

政策依据

根据《西藏自治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法》第四条: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抚养义务或者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第五条第一款: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第七条第四款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智力残疾人、精神残疾人以及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其他重度残疾人,本人收入低于当地上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其财产符合当地低收入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

分析判定

该户一家三口完全符合纳入特困供养条件。

救助措施

一是协调拉萨市精神卫生福利院对西某儿子进行专业治理,减免住院治疗期间部分费用,病情有所好转。二是及时将该户纳入分散特困供养救助范围,按照民政救助就高原则,确保一家三口基本生活。

救助结果

一是协调拉萨市精神卫生福利院对西某儿子进行专业治理,减免住院治疗期间部分费用,病情有所好转。二是及时将该户纳入分散特困供养救助范围,按照民政救助就高原则,确保一家三口基本生活。

经验启示

一是要加强综合分析要加大社会救助政策的学习力度,综合分析研判,按照民政就高救助原则,及时将符合条件困难人员纳入救助范围,保障基本生活。二是加大政策宣讲。加大民政保障对象入户宣讲工作力度,确保更多的困难群众应保尽保,进一步提高困难群众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的思想自觉和行动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