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民政厅关于采购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评估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7日 来源: 西藏自治区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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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提升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专业性和公信力,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和《西藏自治区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西藏自治区社会组织管理局拟面向社会公开采购第三方评估机构,承担2026年度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的具体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2026年度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项目。

项目预算:10万元(人民币,含税总价)。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本年度所有参评组织评估工作并提交最终报告止。

采购方式:根据《西藏自治区民政厅政府采购内部控制规范》(藏民发〔2023〕88号)相关规定,拟采取邀标方式确定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第三方评估机构

二、服务内容与要求

(一)服务内容与要求

1.评估实施。依据国家及自治区相关规定,采用科学的评估方法,对自愿参评的全区性社会组织进行实地考察、材料审阅、访谈问卷等形式,完成综合评估。

2.专家组织。具备专业性、代表性和公正性的评估专家委员会(库),并负责专家的遴选、培训和管理,确保评估工作的专业水准。

3.标准执行。严格按照民政部制定的社会组织评估指标框架和标准,结合实际,公正、客观地开展评估工作。

4.报告撰写。为每个参评社会组织出具独立的评估报告,指出优点、存在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最终提交全面的评估工作总结报告。

5.保密义务。对评估工作中接触到的所有信息和资料负有保密责任。

(二)服务标准与成果

1.独立性:第三方机构应保持独立、客观、公正立场,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干预。

2.专业性:评估流程规范、方法科学,专家团队专业能力强。

3.时效性: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完成至少16家社会组织的评估工作并提交成果报告。

4.合规性:整个评估过程及结果符合《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

三、承接主体资格要求

1.在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科研机构、高校等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业务范围中包含社会组织评估内容。

3.熟悉社会组织工作,有一定的社会组织评估、研究和咨询项目经验。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有稳定的工作队伍,工作人员具备社会工作、税务、法律、财务方面的专业资质。

四、报名方式与材料

有意向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请于2026年4月3日前提交

(按照报名先后顺序,只收取符合条件的前3家报名机构,之后提交的不予接收)以下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加盖公章密封邮寄):

1.报名单位营业执照、社会组织登记证书、资质证书复印件;

2.报名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写明报名的项目名称)、受托人身份证明;

3.过往承接同类评估项目或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案例及证明材料;

4.报名单位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证明;

5.报名单位承诺书(需承诺对全部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申报资格和申报条件的符合性负责,如违反规定,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人员配置证明,拟派项目负责人及核心专家的资格证书、履历及分工情况;

7.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文件袋单独密封,在密封袋上标明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并加盖公章,密封件封口上应加盖骑缝章。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藏自治区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 

地  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北京西路15号(邮编:850000);

联系方式:霍鸣  0891-6959316(9:30-13:00;15:30-18:00); 电子邮箱:xizangminguanju@163.com。


特此公告。


西藏自治区民政厅

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