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厅对12家社会组织撤销登记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01日 来源: 西藏自治区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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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民政厅对12家社会组织撤销登记的公告

经查,以下12家社会组织连续两年未按规定和时限向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法规,我局依法对12家社会组织给予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现将社会组织撤销登记名单公告如下:

序号

社会组织名称

1

西藏自治区刻字篆刻协会

2

西藏自治区旅游协会

3

西藏自治区美容美发保健化妆品协会

4

西藏大学经济爱好者协会

5

卫生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

6

西藏自治区奶业协会

7

西藏自治区特色农牧产品深加工工程研究中心

8

西藏自治区艺术馆

9

西藏旅游房车俱乐部

10

西藏牦牛爱心社

11

西藏自治区爱心社

12

西藏巴蜀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自公告之日起,以上社会组织不得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同时,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和印章自公告之日起作废。

西藏自治区民政厅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