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十三五”期间烈士陵园维修改造项目移交准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年07月09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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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民发〔2019〕56号

 

 

各地(市)民政局:

    根据民政部门机构改革后相关职能调整变化情况,为切实做好“十三五”期间烈士陵园维修改造项目的移交工作,确保改革进程中项目建设工作正常推进,实现项目顺利移交的目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烈士陵园项目移交工作的重要意义。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烈士纪念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先后以立法的形式确立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烈士纪念日等,并隆重举行相关纪念活动。烈士陵园作为开展烈士褒扬、纪念活动的重要场所,对面向社会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培养民族精神、爱国情感具有重要意义。政府部门机构改革后,由民政部门负责的烈士纪念设施的建设、管理、维护职能统一划转至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各级民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把做好烈士陵园项目移交工作作为推动本部门机构改革稳步进行,划转职能顺利衔接的重要任务,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坚决支持不折不扣地把移交工作落实到位。

二、继续推进好烈士陵园维修改造项目的建设工作。“十三五”期间,全区共投入近1.9亿元对全区40座各级烈士陵园进行了维修改造,目前,大部分陵园改造项目已完成建设任务,个别项目正在建设中。对于上述项目,各级民政部门要结合本地机构改革的具体进程,按照年初工作计划,以“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为原则,不懈怠,不推诿,继续稳步推进项目建设各项工作,确保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实现工作不断档、进度不滞后、质量有保障。

三、扎实做好项目移交的各项准备工作。随着机构改革进程的推进,烈士陵园维修改造项目即将进入实质性移交阶段,各级民政部门要提前谋划、主动作为,全面系统做好项目移交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对项目建设各环节的所有资料进行整理归档,登记造册;对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做到账目清晰;对项目建设未完成的后续工作进行梳理,列出待完成事项清单,确保项目移交工作顺利进行,项目移交后各项工作持续稳步推进。
    各地(市)务必按照本《通知》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并于完成烈士陵园维修改造项目移交工作一周内,将移交工作开展情况报自治区民政厅。

 

    联系电话:0891-6824483(传真)

    电子邮箱:xzmztxmb@sina.com

 

                           西藏自治区民政厅

                            2019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