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十三五”规划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年07月09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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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藏民发〔2019〕57号

 

 

各地(市)民政局:

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国家相关部委的大力支持下,2016年至2019年共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近15亿元支持我区237个民政事业项目建设。根据各地(市)上报数据显示,截止2019年4月底,共竣工61个,竣工率为25.7%;完成投资约4.3亿元,投资完成率为28.7%。项目进度整体滞后、投资完成不理想等问题明显,未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预期目标,目前距“十三五”收官不到两年,时间紧、任务重,为进一步加快项目进度,确保顺利完成“十三五”规划项目建设任务,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各地(市)务必高度重视、抓好落实。

一、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各地(市)要全面系统梳理本地(市)“十三五”规划项目的资金到位及实施情况,做到科学分析、精心组织、加强调度,制定项目工作推进计划。对已竣工项目,要完善项目资料,积极与相关部门对接,尽快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及竣工决算等相关工作;对已开工项目,要在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充分利用有效施工期,倒排工期,挂图作战,进一步加快工程进度;对正在开展前期工作的项目,要加强与发改、国土、环保、住建、财政等项目前置手续审批和资金拨付部门的沟通对接工作,加快项目前置手续的办理和资金指标的下达进度,最大限度保障资金已到位项目能尽快顺利落地实施。

二、加快项目资金执行进度。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助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和《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财政厅关于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藏政办发〔2015〕23号)的相关规定,财政部门将对到位两年仍未使用的资金进行盘活,因此,各地(市)要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工作,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安全运行的同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条款和工程进度,向项目承建单位拨付项目建设资金,严禁出现无故拖延拨付工程款、超进度拨付工程款等问题,确保项目资金执行进度与项目工程建设进度同步推进,稳步提升项目投资完成率,力争如期完成投资计划。

三、严格执行项目进度月报制度。为全面掌握全区民政事业“十三五”规划项目进展情况,根据自治区发改委要求,请各地(市)认真填报《西藏自治区2016-201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民政项目进度统计表》《西藏自治区2016-2019年中央彩票公益金投资民政项目进度统计表》和《2019年全区重点项目建设计划表》,并于每月28日前报厅项目办。民政厅将根据各地(市)报送的项目进度,适时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实地督导,并将项目执行情况作为下一步民政项目资金安排的重要考量指标,对确实执行不力的,将如实向当地政府通报相关情况。

 

西藏自治区民政厅

 2019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