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民政厅组派工作组赴日喀则市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督导调研

发布时间: 2019年06月24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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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区民政厅组派工作组赴日喀则市桑珠孜区、定日县、拉孜县、南木林县,就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领域扫黑除恶工作开展督导调研。督导调研期间,工作组深入各基层城乡社区,与基层民政部门和村居委会负责同志座谈,上门走访基层城乡社区群众,深入了解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领域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

从督导调研掌握的情况来看,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级各有关部门的有力指导下,基层民政部门和村居组织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各项部署要求,充分认识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意义和做好专项斗争的重要性、紧迫性,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切实管用的具体工作举措,推动专项斗争取得实效作出了积极贡献。

导调研期间,工作组对基层民政部门和村居组织进一步开展好专项斗争,确保以优异工作成绩迎接中央督导组督导检查提出了具体要求。要进一步加强专项斗争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有关要求,及时成立主要领导挂帅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组织领导机构及其办公室,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的具体工作职责,确保专项斗争有序有力推进。要采取有效措施,精准打击基层政权领域的农村黑恶势力。一是严防在基层政权领域以引诱、拉拢村居干部参加非法活动或者为其非法活动提供庇护和帮助,甚至倚仗其家族势力、社会关系或者利用物质财富拉拢选民,通过金钱贿赂乡镇、村居干部等手段操纵村居组织选举进入基层政权。二是严防不法分子利用宗族势力,插手村居基础设施建设等工程。在处置集体资源时,严防村居干部利用职权搞优亲厚友,非法转让或私自处理、贱卖贱租甚至抢占集体草场、耕地等自然资源,从中谋取私利、置农牧民群众利益于不顾。三是严防村居党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等村居干部利用职务影响,非法侵占集体资产、资金和公共财物;利用职务便利,弄虚作假、虚报、套取、截留、挪用、侵占低保救助资金和其他各项补贴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