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民政厅举办西藏地方与祖国关系史专题讲座

发布时间: 2022年05月20日 来源: 自治区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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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铸牢厅系统干部职工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坚决维护意识形态领域绝对安全,不断提升民政法治建设水平,更好助力“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5月18日,自治区民政厅邀请区党委党校老师举办了以“西藏自古以来是祖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西藏地方与祖国关系史”为主题的专题讲座。讲座由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朱玉军主持,在家厅领导和厅系统干部职工120余人参加。

讲座紧扣“西藏自古以来是祖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主题,分别从“准确掌握西藏地方与祖国关系史的方法和意义,西藏地方与祖国关系史阶段性演进,西藏地方和藏民族与祖国内地和中华民族之间的历史关系的结论”三个方面作了深入浅出的讲解,通过一个个生动的历史大事件、一组组详实的数据,全面解读了西藏地方与祖国关系史历史脉络,深刻阐述了西藏自古以来是祖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西藏各族人民的命运始终同祖国的前途命运紧紧相连的历史事实。

讲座结束后,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朱玉军同志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对厅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立足本职工作,扎实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出了三个方面的具体要求,一是要提高站位、凝聚共识。用心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论述,正确认识西藏和祖国大家庭的关系,深化对西藏自古以来就是伟大祖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和对“三个离不开”的认识,立足维护祖国统一和加强民族团结这一着力点和着眼点,认真履行政治责任,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以改革为主线,以创新为动力,突出重点、改进作风、狠抓落实,推动全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长治久安作出民政部门应有贡献。三是要找准落点、抓好落实。要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工作的部署和厅党组要求,强化责任担当、细化工作举措,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切实将民族团结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扎实做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工作,以实际行动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工作添砖加瓦,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