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民政厅安排部署“双集中”机构冬季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

发布时间: 2021年11月17日 来源: 西藏自治区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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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应对寒潮与疫情的“双碰头”,根据民政部和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双集中”机构实际,自治区民政厅近日下发《西藏自治区“双集中”机构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安排部署全区“双集中”机构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和疫情防控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要加强与商务、市场部门沟通,积极做好米、面、油及蔬菜、肉食等基本生活物资的储备,防止因灾害天气导致基本生活物资供应不足。要积极与当地水务、电力、燃气、供暖等民生保障部门沟通协调,确保对机构水、电、气、暖等供应和保障,坚决防止因寒潮天气造成人员伤亡现象。要严格落实机构安全管理相关要求。深入推进消防安全检查排查,加强大功率电器、锅炉、燃气设备等设施设备安全使用,确保用水、用电、用气安全,切实防止安全事故。

《通知》要求,各地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要切实落实民政部印发的《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疫情常态化防控指南》,在当地党委政府和联防联控机制统一部署下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各地市民政局要指导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按照“应接尽接”和“知情、同意、自愿”的原则,将机构内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全部纳入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范围。机构内要常备预防流感药物以及医用外科口罩、酒精、消毒液等疫情防控用品。要严控外来人员进出管理,对所有外来人员均应做到“五必”(身份必问、信息必录、体温必测、口罩必带、健康码必查),并通过“藏易通”健康码小程序中“扫一扫”功能扫描“场所码”,显示绿码后方可进入。外来人员原则上不得探访、不得进入机构内生活区域,确因工作需要必须进入生活区域的人员,应按防控规定穿鞋套、更换口罩、进行消毒,在机构工作人员陪同下方可进入。要积极预防和处置因寒潮天气导致机构内服务对象患病情况,及时协调医疗机构处置服务对象发烧、咳嗽等病症,确保机构内服务对象健康安全过冬。

《通知》强调,各地市民政局要高度重视寒潮天气过程,指导各地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积极做好应对预案,制定应对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做到出现突发情况和次生灾害能够及时应对、有效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