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民政局“多措并举”夯实城乡低保工作

发布时间: 2017年06月09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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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加强动态管理。通过摸索实践,我局采取了四项有效措施(一是实行分类管理、定期核查;二是实行限期保障和低保渐退;三是实行举报稽查制度;四是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排查),切实做到有进有出;二是审批规范,加强核对力量。严格按照《核对办法》《核查办法》《审核审批》办法等规定,制定了《林芝市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实施细则》和《林芝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家庭档案》。现有核对机构8个,核定事业编制25人(林芝市核对中心事业编制3人),实际到位20人;三是标准执行到位,核对工作扎实。提标后,城镇低保每人每月700元;农村低保每人每年3311元,A类2931元、B类2327元、C类1613元。在做好低保资金及时兑现的基础上,扎实开展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严格核查家庭收入、财产等经济状况,建立完善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档案2534份,协调车管部门核对车辆信息224户;结合扶贫工作,2016年,将老人、在校学生、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等无法创收的特殊群体在全区率先纳入低保A类保障范围;四是严肃整改问题。根据《关于开展对审计发现的城乡低保问题自查整改工作的紧急通知》,组织力量重新核查低保对象中的财政供养人员、法人股东及收入超标人员享受低保待遇现象,对重点对象14人核实调整11人,不符合3人的违规享受资金33225元予以追回。五是加强农村低保与扶贫政策衔接力度。按照“双线合一”的要求,认真开展农村低保核查核实及提标工作。六是落实资金保障。自治区下拨城乡低保资金1836.05万元,市级配套资金 229.52万元,县级配套资金229.52万元,已全部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