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民政厅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3年07月21日 来源: 自治区民政厅
背景色:

自治区人民政府: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的通知》(藏法办〔2023〕6号)要求,现将自治区民政厅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及成效

2022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自治区民政厅党组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和区党委全面依法治藏工作要求,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扣服务保障“四件大事”“四个确保”和“四个创

建”“四个走在前列”,以深入开展改进作风狠抓落实为契机,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对照区党委依法治藏办各项工作部署,对照《西藏自治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实施方案》和《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方案》,深入推进年度依法治藏各项工作,为促进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制定印发《西藏自治区民政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计划和制度安排开展专题学习研讨,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与此同时,通过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及时组织举办各党支部学习会和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学习会,组织厅系统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和区党委全面依法治藏工作要求,印发《自治区民政厅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推动党员干部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全面深化干部职工对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精神实质的理解和把握,为扎实有序推进年度法治建设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落实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深入推进依法治藏办部署的年度各项工作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区党委、政府关于《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的实施方案,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及时将未保法实施办法的修订工作、民政系统“八五”普法规划的研究制定、深入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等36项具体工作任务列入《党组年度法治民政建设工作要点》并抓好具体落实。二是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制定印发民政厅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工作方案,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争创工作。以厅系统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1周年活动为契机,评选表彰厅系统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先进集体和个人。三是依法加强基层社会治理。联合自治区政法委、司法厅、乡村振兴局开展全区基层治理专项调研,推进基层治理规范化建设。督促指导各地(市)严格落实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法治审核机制,有序推进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完善工作,推动建立依法依规、务实管用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加强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行业规章、社会组织章程等社会规范法制化建设,着力加强和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四是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坚持既管“肚子”更管“脑子”,深化服务对象思想教育引领。制定印发《西藏自治区“双集中”机构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具体措施》,结合“一老一小”服务对象不同特点,制定和明确全区养老机构和儿童福利机构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十项具体措施并持续推动落实。组织自治区“五老”宣讲团赴中小学校、儿童福利机构开展以“老少同声颂党恩、携手喜迎二十大”“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题的系列示范宣讲,共宣讲9场(次),受教育青少年达1万余人(次)。邀请自治区有关部门专家面向厅系统干部职工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西藏地方与祖国关系史》专题讲座。五是切实发挥民政部门固边兴边富民职能作用。完善边境地区社会救助等领域特殊优惠政策。通过项目和资金倾斜,加大对边境地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社会工作服务站等建设支持力度,完善边境地区民政公共服务设施,提升边境地区基本社会服务能力。赴边境地区开展优化边境地区行政区划设置调研工作,稳妥推进边境地区行政区划调整。六是严格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党政机关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的有关要求,及时确定厅机关法律顾问,并在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拟制工作中及时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建议。七是在“七·一”“十·一”当日及时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参加升国旗、重温入党誓词;年底实施干部调整工作中,严格按照规定落实新任职、晋升干部举行向宪法宣誓仪式,大力营造尊崇宪法浓厚氛围。八是积极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以党的二十大期间维稳安保工作为主线,印发《全区民政系统业务工作重点风险预防和处置措施清单》,组织开展全区民政系统重大风险隐患排查化解,完善应急预案,加强演练培训。抓好重大政策项目实施风险评估。有效防范和化解福利机构安全隐患、强化界线管理、强化基本民生保障和基层社会治理职责落实。

(三)深入推进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各项重点工作

一是在广泛征求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和各地(市)民政部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年初印发《西藏自治区民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全面安排部署“十四五”期间全区民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主要任务。二是对照民政部和自治区普法办关于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要求,精准梳理汇总民政普法责任,结合各处室职责职能,印发《自治区民政厅2022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全年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18个方面的具体任务。三是深入推进未成年人保护法年度宣传工作任务,完成未保法电影院宣传短片、公交车身广告、未保法宣传手册制作工作。下一步我们将通过影院宣传播放、加挂门户网站、公交车身广告投放、面向社会公众发放宣传册等形式,全方位启动未保法宣传普及工作。四是在疫情期间为防范负面舆情,及时印发《自治区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民政系统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深入开展民政领域法律法规和各类民生保障政策措施的宣传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及时解读民政政策,有效提升社会公众对民政领域法律法规和各类民生保障政策措施的知晓度。五是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月、“9·5”中华慈善日、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重要节点的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党组年度法治民政建设工作要点》,扎实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各项工作,特别是按照自治区和民政部有关部署要求,认真研究制定《全区民政系统“宪法进社区”主题宣传工作方案》《厅系统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组织全区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参加线上答题、邀请专家教授开办专题讲座,在门户网站加挂宣传标语等形式,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全面完成了年初既定的各项普法宣传工作任务,并及时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报送自治区普法办。六是推动民政系统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规范性和精准性,面向全区民政系统开展现行使用的各类普法资料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组织基层民政部门及时清理更新各类过时和不适宜继续使用的普法宣传资料。

(四)深入推进民政领域立法及政策法规体系建设工作

一是根据民政部和自治区关于做好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工作的部署要求,年初书面报请自治区人大同意将修订未保法西藏自治区实施办法纳入2023年度立法计划。同时,在上半年深入基层调研和书面调研的基础上,疫情封控期间按照自治区司法厅要求,按时报送民政厅修订未保法实施办法的书面建议稿同步按时提交了立法修订实施办法的书面论证报告。二是按照全区民政工作会议关于全面清理民政领域历年来各类政策文件的部署要求,组建调研组赴部分地(市)和基层县乡广泛听取基层意见建议,及时印发《关于开展民政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明确“立改废释”具体要求,扎实推进民政领域历年来各类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的全面清理工作。三是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涉计划生育事项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整顿的部署要求,按时完成历年来区地县三级民政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自查;认真组织开展党内法规执行情况的自查工作,并明确进一步加强党内法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具体措施;按照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涉及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全面自查清理的要求,并完成历年来民政领域政策法规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专项自查清理,在门户网站发布《西藏自治区民政厅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方式公告》四是精准提供书面材料,配合第三方评估机构完成我厅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工作情况的实地评估,评估结果得到评估组的充分肯定。

(五)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各项重点工作

一是厅党组严格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集体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严格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在制定涉及基本公共服务、基本民生保障等公共政策和措施时,事前认真开展调研,充分听取有关部门、服务对象和法律顾问意见建议,充分开展风险评估,确保研究制定的民政政策措施符合西藏实际。二是根据《西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管理办法(修订)》(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59号)关于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要求,及时修订印发《自治区民政厅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管理办法》。为推动《管理办法》规范化落实,一并修订印发《自治区民政厅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流程》《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说明范本》《合法性审查意见书范本》,确保民政厅机关规范性文件不违规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不出现违法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现象,不出现违法制定含有排除或者限制公平竞争内容的措施规定。一并明确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制度。同时明确了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体审议前合法性审核的时限等有关要求。没有出现未经合法性审查提交讨论的情形,没有出现以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合法性审查等情形。三是根据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落实权责清单公示制度的要求,对照自治区新要求,认真梳理、规范和精简行政执法事项,对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执法事项一律不列入执法清单。按时完成《西藏自治区民政厅权责清单》的修订完善工作后,将权责清单事项由原来的44项调整为38项(其中行政处罚15项,行政许可5项,行政强制3项,行政检查4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奖励1项、其他类6项),并及时按要求通过政务服务大厅和民政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四是根据自治区政府职转办关于持续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工作要求。对照民政厅本级权责清单,全面梳理民政厅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并按要求及时在三级政务服务大厅予以公布。五是根据区党委全面依法治藏办关于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快建立完善行政执法裁量基准的部署要求,全面梳理民政厅本级各项行政处罚职权设定依据,印发《西藏自治区民政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则》《西藏自治区民政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细化量化民政厅本级行政执法行为的裁量范围、种类、幅度,并按要求及时在厅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布。面向我厅行政执法频率较高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开展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抽查工作。六是为加强对厅本级行政执法职能处室行政行为的监督管理,印发《西藏自治区民政厅行政执法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制度》。为提高行政执法的感召力,印发《西藏自治区民政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于处罚清单》,明确了免于处罚的具体清单。七是经全面自查,2022年度我厅未发生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案件、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案件、检察机关提起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全年未发生行政复议案件,未收到检察机关提出的检察建议。八是按照自治区依法治藏办统一部署,按时完成厅机关全体行政执法人员新版样式行政执法证和执法监督人员执法监督证换证办证工作,并按要求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和执法监督人员参加线上培训和线上考核有关工作。九是组织开展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残疾人康复、殡葬服务等领域标准化建立及落实情况调研。建立完善养老机构地方标准化相关配套政策,通过健全考核评价机制,推动各地(市)严格贯彻执行养老、儿童福利机构地方标准,不断提升民政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机构服务管理水平。

(六)扎实推进维护稳定、安全生产,防范化解风险和全面深化改革年度工作任务

一是为确保年度深化改革工作各项任务落实,厅党组狠抓民政系统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充实厅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和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一年来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区党委关于维稳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将学习《反分裂国家法》《国家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纳入《自治区民政厅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并认真组织落实。同时将做好维稳和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民政系统服务保障“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的重要措施,及时研究部署维稳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重点事项,确保了全年民政系统未发生任何一起涉稳事件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民政系统全年深化改革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奠定了良好基础。二是为健全民政业务重点风险研判评估和动态监测机制,完善风险防范化解预案和处置措施,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着力解决事关民政服务对象切身利益的问题,印发《全区民政系统业务工作重点风险预防和处置措施清单》,明确了社会组织、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殡葬管理、残疾人福利、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领域的风险防范化解措施。三是为加强对年度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充实厅全面深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并对照往年全面深化改革考核检查的要求,厅党组及时组织开展党中央和区党委关于改革的系列会议和文件精神的学习研讨。四是为确保年度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落实,推动各项改革任务实现项目化、清单化管理,对照《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精准认领民政部门承担的改革任务,年初及时印发《关于扎实推进自治区民政厅2022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任务的通知》,明确由我厅牵头承担的6项改革任务的责任处室、推进措施、工作目标以及完成工作任务的时间节点。同时明确我厅配合自治区相关部门推进的改革任务及其具体工作措施。截至目前,我厅牵头承担的6项改革任务已全部完成。五是根据区党委深改办部署要求,全面总结我厅年度各项重点工作和深改工作开展基本情况,按时按要求向区党委、政府报告全年民政工作开展情况(含法治民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按时向深改办和各专项小组报送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年度总结报告。

二、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总体来讲,2022年自治区民政厅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党委依法治藏办的有力指导下,民政厅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距离区党委依法治藏办的要求,距离广大民政服务对象的期盼,受法治工作队伍力量相对薄弱、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不够完善因素限制,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法治宣传教育的形式不够丰富,宣传实效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全区民政部门法治工作力量普遍薄弱,致使普法宣传部分基础性工作处于低水平循环状态。三是“重部署安排,轻督导落实”的问题还比较普遍,致使民政部门参与依法治藏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2022年,厅党组深入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党政主要负责人主动积极承担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落实将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领导干部个人年终述职内容,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法治民政建设全过程,对全面依法治藏民政领域重点工作及时进行部署、协调、督办,将推进依法行政纳入民政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足额安排年度法治建设工作专项经费,做到与业务工作进行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并按要求及时向全面依法治藏办等有关部门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需要,年初及时调整充实以党组书记任组长、厅长和其他厅级领导为副组长、各处(室、局)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各单位各部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职责任务。为确保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印发《自治区民政厅党组2022年民政法治建设工作要点》(藏民党组〔2022〕25号),进一步明确党政主要领导开展法治民政建设的职责任务以及其他年度法治建设各项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工作措施、责任处室以及完成时限。同时建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情况定期调度制度,建立厅级干部定期调度分管领域法治建设工作机制,确保法治民政建设各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明确将各处(室、局)、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民政建设情况纳入年终考评体系,作为评价和考核干部的重要依据。全面自查全年工作开展情况,我厅2022年度不存在违规干预司法活动和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行为,也不存在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问题。

四、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2023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和区党委全面依法治藏工作要求,坚决扛起推进全面依法治藏的政治责任,通过进一步加强民政系统依法治藏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目标考核管理,进一步健全符合民政工作实际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法治民政建设水平,为法治西藏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西藏自治区民政厅

                                        2023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