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民政厅党组关于2020年法治民政建设工作情况和2021年工作要点的报告

发布时间: 2021年12月03日 来源: 西藏自治区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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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0年开展法治民政建设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民政系统干部依法行政意识

2020年以来,厅党组结合厅系统实际,及时研究形成《民政厅2020年法治民政建设工作要点》,把深入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系列重要论述,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计划。一年来,紧密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关于“严格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论述,组织党员干部特别是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重点系统学习党中央明确的新时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指导思想、性质方向、根本保障和总目标、总任务、总布局,系统学习了与民政工作紧密相关的各类法规制度。通过学习,推动全厅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强化“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进一步强化以“循法而行、厉行法治”的法治思维、法治意识。特别是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于1116日召开后,厅党组及时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通过学习精髓要义,进一步强化民政系统党员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形成了民政系统争做制度执行的表率、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为推动党中央关于民政领域各项民生保障政策措施得到严格贯彻落实,推动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思想认识基础。

    (二)大力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努力营造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法治氛围

今年以来,按照自治区普法办关于年度法制宣传教育的安排部署,我厅结合民政厅系统“七五”普法规划安排,狠抓年度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落实。以民政服务管理对象为受众面,严格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按照《民政厅关于“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和区普法办关于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单位、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活动要求,重点面向社区和村(居)干部群众开展以《社区矫正法》《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以及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为主要内容的普法宣传教育。为做好面向民政部门管理对象的普法宣传教育,在5月举办的全区社会工作者和社会组织法人培训班上,将《宪法》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列为培训内容,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在1017日全国扶贫宣传日,面向扶贫对象和社会公众广泛开展《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以及民政领域脱贫攻坚相关政策宣传。以民政厅系统全体干部职工为对象,及时组织开展年度重点普法宣传教育。71日举行的厅系统表彰大会上,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重温入党誓词宣誓活动,并以厅党组名义首次表彰厅系统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落实好《自治区民政厅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在9月“民族团结宣传月”和95日“中华慈善日”期间以及“12·4”法制宣传日即将来临之际,一是邀请区党委党校民族学专家教授举办解读《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条例》专题讲座。二是安排公职律师为厅举办以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依法治藏为核心内容的法制讲座,同时一并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香港国家安全法》。三是为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保密意识,提升档案管理工作质量,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法律及实施细则的学习。四是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组织开展《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安全生产法》等的线上线下答题活动,考试人数达到 100%,考试成绩全员合格五是为进一步加强民政领域惠民政策宣传,实施民政福利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民政政策法治动漫宣传片制作。通过以上活动,营造了民政厅系统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法治氛围。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为民政系统全面贯彻落实民法典奠定坚实基础。民法典颁布后,《按照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学习宣传实施民法典的通知》要求,厅党组及时研究形成深入学习贯彻民法典的专项工作计划,扎实推进民法典学习宣传各项工作。一是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和党支部集体学习等形式,多次组织党员干部集体学习民法典,重点学习民法典涉及民政工作的婚姻家庭编。二是通过LED显示屏和门户网站以及在醒目位置张贴宣传标语,面向民政干部职工和社会公众广泛开展民法典涉及民政工作相关篇章的宣传。三是邀请区党委党校专家教授举办民法典专题讲座,深入讲解民法典的价值体系、制度创新和主要内容。四是根据区党委和自治区普法办的安排部署,按照要求选派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区党委和自治区普法办举办的民法典系列专题讲座。通过上述各项学习宣传具体举措,为下一步民政厅系统贯彻落实民法典奠定了坚实的思想认识基础。在深入学习宣传的同时,根据自治区人大要求,在充分调研基础上,自治区民政厅及时形成了贯彻落实民法典废改收养法变通规定和婚姻法变通条例的意见建议。

    (三)大力加强自身建设和为民服务政策创制,着力解决民政领域业务难点和热点问题。

一年来,厅党组坚持把制度建设贯穿到民政工作的始终,围绕影响制约民政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多措并举推进政策创制。在加强党的建设工作领域修订和出中共西藏自治区民政厅党组关于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自治区民政厅关于<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的实施办法任务分解》《西藏自治区民政厅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中共西藏自治区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等文件;在脱贫攻坚兜底保障领域,制定出台《西藏自治区民政系统2020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巩固提升工作计划》《西藏自治区社会救助兜低脱贫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形成我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的若干措施初步意见。在社会组织管理、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等领域,研究出台《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养老机构地方标准和儿童福利机构地方标准,出台《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西藏自治区民政厅关于改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的通知》等政策文件,报请区党委、政府印发《西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意见》等。在基层政权建设领域,会同区党委组织部出台《西藏自治区易地搬迁村组织建设办法》推进村(居)民委员会任期“三改五”工作,完成《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西藏自治区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相关法条修正民政行政执法工作领域制订并印发《西藏自治区民政厅行政执法公示实施细则》《西藏自治区民政厅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细则》《西藏自治区民政厅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细则》及其各项相关配套文件等。在政策制度审查领域,严格执行《民政厅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规定》,全年共审查政策文件若干,共审查合同10余份。一系列政策法规修订和出台,进一步规范了民政各项业务,严格依法保障了民政服务对象权益。

(四)依法严格落实民政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切实保障各类民政服务管理对象合法权益

今年以来,民政厅狠抓各类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落实,确保民政各类服务对象和管理对象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严格落实党中央关于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决策部署,确保全区民政福利服务机构安全运行。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厅党组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民政部以及区党委、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把抓好疫情防控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民政服务对象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通过召开视频会议专项部署,调拨疫情防控物资,印发民政部疫情防控指南,组派厅领导带队的工作组实地检查指导等系列行之有效的具体措施,确保了全区民政福利服务机构安全运行,确保了各类民政服务对象人身和财产安全。严格落实社会救助政策,推动城乡低保政策有效落实。目前全区共有城乡低保对象15.4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13556人。2020年,根据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将城乡低保标准2019年的每人每月800元提高至847元,将农村低保标准由2019年每人每年4450元提高至4713元,将农村特困集中供养和城市特困供养标准提高到年人均13213元,将分散供养的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7070元。全年累计下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6亿多元。为确保困难群众不因物价上涨影响生活水平,根据物价变动情况,共下达困难群众价格临时性补贴1亿多元。推动全区所有乡镇(街道)全部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累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5198万元,为18252人实施临时救助,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严格落实老年人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政策,推动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事业稳步发展。为进一步加强全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全年累计落实专项资金1248万元,有效保障全区863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启动生活无着流浪乞讨儿童管理救助办法的研究制定工作,研究制定西藏自治区养老机构和儿童福利机构地方标准。会同自治区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安全隐患排查检查工作覆盖面达到100%,并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开展全区80个养老机构的消防设施升级改造。共落实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资金1617万元,惠及2.6万高龄、失能老年人。通过以上举措,有效保障了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严格落实社会事务管理职责,扎实推进社会事务和慈善事业。为切实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自治区民政厅严格落实《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共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1.928亿元,惠及困难残疾95712人(次),惠及重度残疾人32491人(次)。截止10月底,共落实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保护专项资金136万余元,妥善救助保护流浪乞讨人员1324人(次)。进一步推进婚姻登记管理规范化建设,实现婚姻登记数据部、区对接和全国联网审查,积极推进与公安、税务等部门实现婚姻登记信息共享对接工作。截止10月底,全区全年共计完成27944对结婚登记,4901对离婚登记,涉外婚姻结婚登记1对。严格落实《殡葬管理条例》,为确保殡葬服务管理有序推进,开展清明安全祭扫、文明祭扫专项检查指导。为进一步推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重点开展慈善募捐活动的检查指导,全年共接收慈善捐款2877余万元。严格落实推进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年度重点工作,扎实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和示范创建2020年,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区党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立足于打造符合西藏实际、具有西藏特点的城乡社区治理模式,谋划开展以举旗帜、善团结、保稳定、强服务、促和谐、树新风为主要内容的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初步形成推进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相关意见和方案。着力加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设,各地市通过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加大民政经办服务能力建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充实经办服务力量420名。会同区司法厅出台《西藏自治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管理办法》《关于做好第八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全区获得国家认可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达到45严格落实社会组织监督管理职责,进一步强化社会组织监督管理。一是创新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开展城乡基层群众生活类社会组织登记,放宽登记门槛,简化手续,贴心服务,逐步培育发展关乎民生、公益慈善、扶贫济困、科学研究类的社会组织。二是推进社会组织去行政化。列入脱钩行业协会商会总数为192个,目前全区列入脱钩的行业协会商会均实现了“去行政化”。三是切实落实好“放管服”。社会组织年度监督管理从年检改为年报,明确了社会组织监管执法岗位的具体执法责任,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四是依法面向社会公开办事指南、审批流程和投诉电话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截至9月底,自治区级社会组织达到339家(其中:社会团体285家,基金会22家,民办非企业单位32家)。为实现“十四五”末持证社会工作者达到1000人的工作目标,实施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培训。严格落实行政区划管理职责,稳步推进行政区划年度重点工作。2020年,为持续优化全区行政区划设置,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要求,认真研究并提出行政区划调整审核意见,组织专项工作调研组对全区40个乡(镇)的人口规模、财政收入公共基础和社会服务设施建设情况开展实地调研启动乡(镇)设置和街道标准制定各项前期工作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图录典志西藏部分的编辑印制,开展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完成第四轮省界联检和第六轮县界联检年度工作任务。

(五)加强法治保障建设,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健全法制工作机构。在组织领导上,根据厅机构改革和人员调整情况,2020修订完善《民政厅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细则》,及时调整充实民政厅法治民政工作领导小组民政厅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一并完善工作机构的相关职责制度。二是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厅党组书记和厅长承担推进法治民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格落实主要领导对全面依法治藏民政领域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在年终述职内容中报告履行第一责任人情况;严格落实厅党组成员和其他厅级领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承担分管领域法制民政建设的领导责任,定期研究分管领域民政法治建设政策制定和落实工作情况,对存在的问题主动提出解决的措施和办法并督促落实;严格落实各处(室、局)、所属单位负责人承担法治民政建设的直接责任。厅党组于上半年和下半年分别专题调度法治民政建设工作落实情况各一次,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民政工作难点问题,安排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任务。三是完善行政执法工作制度。为落实好民政厅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先后制定民政行政执法人员持岗上证和资格管理、音像记录管理、执法卷宗管理等制度,明确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人员资格、执法事项等30多项清单和30项行政执法流程。为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聘请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和5名律师为我厅常年法律顾问,搭建了常年法律顾问为民政法治建设提供法律服务的平台,全年共计提供法律服务30余次。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20年以来,经过不懈努力,西藏民政法治建设取得一些成绩,但与上级特别是与自治区党委依法治藏委员会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民政政策法规的顶层设计不够到位。按照机构调整后民政厅“三定方案”规定,民政业务主要包含城乡低保、特困救助、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残疾人生活补贴、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服务、慈善事业、福利彩票、基层自治、社区治理、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养老服务、殡葬管理、婚姻登记、地名管理、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等19项制度,其中一些制度我区尚未结合西藏社情区情,调整完善和建立相应的政策制度,特别是近几年新增的社会化养老服务、社会工作、志愿服务等业务政策制度的顶层设计还不够到位,迫切需要建立完善。

    (二)民政政策制度的宣传方式方法不够灵活。民政业务特别是社会救助、儿童福利、慈善事业、养老服务、婚姻登记等与老百姓切身利益密切相关,这些惠民政策需要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但由于受技术、经费等因素影响,在实际工作中政策宣传工作还停留在利用传统手段进行宣传的层面上,覆盖面和受众人数相对较小,迫切需要借助现代科技手段提升宣传效果,扩大影响力,确保党和国家的各项民政领域惠民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民政政策制度的落实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我区基层民政力量十分薄弱,特别是一些乡(镇)和村(居)层面没有专门的民政工作力量,致使一些民政惠民政策只能落实在表面,精细化管理和服务的能力极其缺乏,迫切需要加强基层力量,保证民政各项惠民政策确实落到实处。

    三、2021年推进法治民政建设工作要点

2021,民政厅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自治区全面依法治藏委员会工作规划和要点,紧密结合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关于民政工作的部署要求,以民政政策法规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目标,加强政策理论研究和顶层设计,加大政策制度创制力度,狠抓各项政策落实,推进民政事业创新发展。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把握民政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职责定位。按照自治区党委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民政工作实际,把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民政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组织开展深入讨论,深刻领会和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对照党中央关于加强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建设的部署安排,深入研究民政工作的职能定位。

(二)加大政策制度创制力度,健全完善民政领域重大制度。按照“完善已有的,填补空白的”的原则,加强民政领域政策制度调整完善和建立创制工作,研究制定《2020年度民政政策创制计划》,编制“十四五”民政立法规划并狠抓落实。在社会组织管理方面,研究出台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研究出台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管理办法。在社会救助方面,研究出台进一步加强城镇低收入家庭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方面,在全区开展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完善工作,充分发挥村规民约作用,以点带面提高基层治理效能。着手研究社区减负相关政策文件,着手研究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和村务公开目录在区划地名和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方面,持续优化全区行政区划设置,做好我区地名信息数据平台衔接工作,扎实做好省县两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在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方面,重点围绕建立健全社会化养老服务、落实养老机构补贴、抵边村养老服务特殊政策以及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规范化管理等,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出台西藏自治区“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实施细则并抓好落实,修改完善自治区关于做好五保集中供养和孤儿集中收养的政策措施,研究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工作的政策和相关配套制度,修改完善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人补贴制度,推广应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经验,开展养老机构和儿童福利机构地方标准宣传贯彻,指导养老机构和儿童福利机构健全完善服务管理制度。在基层民政服务能力上,着眼解决民生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总结加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设试点经验,出台全面开展加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设政策措施。

(三)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措施规定,有序推进民政政策制度落实。调整完善民政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执法流程、服务指南等政策措施,进一步做好民政行政执法工作,同时加强对地市和县(区)民政部门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重点做好四方面行政执法工作。在社会组织管理方面,重点对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落实相关政策制度情况,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在社会事务和慈善事业方面,重点对社会群众反映或媒体报道的慈善组织违反公开募捐资格、募捐范围等情况,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在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方面,重点对养老机构和儿童福利机构管理情况,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在区划地名和界线管理方面,重点对行政区域界线界桩和其他界线标志物的维护情况,开展行政执法检查。

(四)加强普法宣传和政策理论研究,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扎实做好“八五”普法规划的研究制订。“八五”普法宣传期间,突出党纪党规的普法宣传,突出慈善事业、志愿服务以及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等方面新出台的民政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突出《中华人在共和国民法典》关于民政领域相关专篇特别是婚姻家庭编的普法宣传。在人员范围上,由民政服务对象向所有社会公众拓展,注重充分利用驻村工作队面向基层农牧民群众广泛宣传惠民政策。在方式方法上,充分运用动漫、微信公众号、法制宣传APP等形式广泛开展民政法律法规宣传,民政所有惠民政策都采取动漫的形式面向社会和群众进行宣传。同时,加大民政政策理论研究,重点就新时代西藏民政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新时代西藏民政法治体系建设、民政在解决相对贫困中的作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村社区治理创新研究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推进民政工作创新发展,提升法治民政建设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