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关于增补藏南地区公开使用地名(第二批)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1年12月31日 来源: 民政部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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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公告第520号

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的有关规定,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对我国藏南地区部分地名进行了标准化处理。现正式公布第二批增补藏南地区公开使用地名(共15个)。

附件:1.增补藏南地区公开使用地名(第二批)

   2.增补地名分布图

民 政 部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