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社会救助案例分析5(城乡合户型申请低保纳保案例分析)
近年来,自治区、拉萨市出台《西藏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拉萨市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等一系列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为进一步深入解读社会救助政策,推动社会救助政策精准精细落实见效。近期,我局梳理基层干部在政策把握中存在的疑点问题,编制社会救助虚拟案例分析,并从即日起将陆续发布,以便更好地为基层社会救助工作者提供案例教学题材,为广大群众提供社会救助自我评估标准。
低保纳保资产核查情形的案例分析

扎某,共同生活家庭人口5人,其中农村户口3人,城市户口2人,家庭年总收入5000元,年人均收入1000元,现申请纳入低保低保。人户分离型,如何核定申请纳保人员?

1.首先计算家庭年人均收入,5000元平均家庭人口5人,得出该家庭年人均收入为每人1000元,月人均收入为83.33元;
2.农村户口的3人,申请农村低保,进行差额保障,按照目前农低5790元标准,每人每年差额补贴4790元,三人年保障金为14370元;
3.城市户口的2人,申请城市低保,进行差额保障,按照目前1027元标准,每人每月差额补贴943.67元,两人月保障金为1887.34元。

该家庭5口人均符合纳保条件,救助标准按照农村和城镇的标准,分层分类兑现。

①根据《拉萨市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第二章资格条件 第八条本细则所称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由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组成。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或扶养关系且长期共同生活人员(长期指6个月以上),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人具有拉萨户籍。
②根据《拉萨市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第三章。

1.当申请低保的家庭成员持有农村和城市户口时,应将家庭所有成员的收入全部合计,除以家庭全部人数,计算出年人均收入与月人均收入,然后按照户口类别,分别认定是否符合相应的低保条件。
2.当申请低保的家庭存在多个户口时,所有户口本的户主和其他成员都要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才能开展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确保核对结果全面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