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社会救助典型案例(重病重残家庭“低保+福利补贴”型案例)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24日 来源: 拉萨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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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我市各级民政系统切实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保障政策,建立社会救助工作机制,全力做好困难群众社会救助保障工作。根据自治区民政厅部署要求,为进一步总结和宣传我市民政领域社会救助工作典型经验做法,更好地为基层社会救助工作者提供实践经验。从即日起,我局将陆续发布拉萨市社会救助典型案例,推动社会救助政策精准精细落实见效。

“临时救助+低保型”案例

基本情况

仓某,62岁,家中6口人,不幸的是女儿白某意外患上了严重的尿毒症,其女婿岗某也只能放弃外出务工,陪伴妻子对抗病魔。仓某的儿子是一名重度肢体残疾人,另外两个年幼的孩子还在上学,生活极具困难,因病大额支出加上家中劳力少,导致生活困难,申请社会救助。

案例焦点

针对重病、重残特殊困难家庭应当实施哪些救助帮扶政策,低保和残疾人福利补贴能否重复享受?

政策依据

《拉萨市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第六条:具有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户籍的家庭,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和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的,应当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对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内的重度残疾、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的残疾人家庭,除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外,民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规定定期给予生活补助”。 

分析判定

该户属于典型的重病、重残特殊困难家庭,及时核实是否符合纳入低保以及其他残疾人两项补贴等福利补贴政策?

救助措施

一是申请受理后,民政经办人员第一时间入户了解情况,该户前期治疗自费部分较大,且在没有固定收入的前提下,每月还要支出医疗费用2000至3000元。二是民政人员入户核实情况后,确认家庭经济状况符合规定,及时将仓某一家纳入农村低保范围,根据政策同步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

救助结果

及时将该户纳入农村低保,将其儿子纳为残疾人两项补贴范围,全力保障一家6口基本生活。

经验启示

一是强化兜底保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纳入低保范围。二是注重政策衔接,确保低保与残疾人补贴政策协同实施。三是引导积极就业,通过回访帮助有劳力人员在病情好转后就业增收,减轻家庭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