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典型案例 〔案例七〕
社会救助典型案例
〔案例七〕
一、案例背景
阿某,男,66岁,为脱贫易地搬迁群众,家中9人。阿某育有7个子女,其中5个子女均为不同等级的精神残疾人员,大儿子已迁户且在外地生活,女儿尼某为家中唯一劳力,共同生活成员中还有2名阿某的孙辈幼童。尼某因照看5个残疾的兄弟姐妹及2名幼童,无法外出务工。阿某一家因人口多、缺劳力、残疾多等家庭背景,让原本清贫的家庭,陷入了更加困难的处境。
二、对象情况
“一户多残”家庭是残疾人中最困难的一类群体,这类家庭一直是民政部门重点关注的对象,通过入户摸底调研阿某一家的情况后,以家庭为单位对其问题及需求进行深入评估,阿某一家所面临的主要问题及需求如下:
(一)缓解照顾者照料压力的需求
阿某和尼某承担着照顾整个家庭的重担,由于需要照顾多位失智失能的家人,二人每天除了出门采购外,几乎没有时间外出及社交。入户走访时,阿某多次向工作人员透露,由于家里精神智力障碍患者较多,无法正常沟通交流,有时出现的失常行为,让他觉得压力很大。长期高强度的照顾压力使二人身心疲倦,内心的悲观情绪无处倾诉,缓解压力的需求较为强烈。
(二)政策和物质支持的需求
该户在搬迁前就为低保户,5名残疾人员均有残疾证件,但目前因人口多、劳力少、残疾多的家庭属性,该户实际存在经济困难、生活难以照料、增收乏力、情感无助等困难问题,需要给予更多政策和物质支持。
三、思路做法
针对阿某一家的实际困难情况,民政部门联系社会爱心人士为阿某一家提供资源链接、政策帮扶、物质帮扶等服务,协助阿某一家维持基本生活,共同解决困难问题。通过日常慰问、服务探访、情绪支持等方式,缓解阿某和尼某的心理压力,鼓励家庭其他成员积极面对生活,互帮互助,共同勇敢面对生活的挑战。
四、取得成效
一是为更好地享受各项政策,县级民政部门通过民政救助渠道,为阿某的5名子女重新做了精神鉴定。二是因阿某女儿达某为精神残疾二级,将她的2个未成年子女纳入了事实无人抚养帮扶救助范围。三是民政部门协调乡村振兴办为尼某安排了生态岗位,增加家庭收入。四是每月落实阿某5个残疾子女的残疾人两项补贴。五是沟通县残联对阿某一家提供无障碍改造,有效提升残疾人家庭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六是阿某为缓解心理压力有饮酒习惯,县民政部门安排社工人员加强对该户的回访和关注,积极帮助其排解心理压力,引导其正确抒发压力和情绪。通过落实一系列的政策及物质资源的救助帮扶,切实保障了阿某一家基本生活,实现了“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五、经验启示
(一)完善救助政策。一是应建立健全针对多残家庭的专项救助政策,确保救助的全面性和持续性。政策涵盖医疗、康复、生活补贴、教育、就业等多个方面,为多残家庭提供全方位的保障。二是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作,如民政、残联、卫生、教育、人社等部门,形成合力共同为多残家庭提供服务。建立信息共享平台,提高救助工作的效率和精准度。
(二)社会参与救助。链接社会资源,为多残家庭提供就业机会、捐赠物资或资金等。同时,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志愿者团队开展针对多残家庭的志愿服务活动,如陪伴照料、心理疏导、康复辅助等。
(三)提供专业服务。一是加强康复服务机构建设,提高康复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为多残家庭提供个性化的康复方案,帮助他们恢复身体功能。二是保障多残家庭子女的受教育权利,为他们提供特殊教育支持和资助。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帮助多残家庭家长掌握正确的教育方法,促进子女的成长和发展。三是通过制定针对多残家庭的就业扶持政策,为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提供就业培训和岗位推荐。鼓励企业设立适合多残家庭成员的工作岗位,促进他们就业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