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民政厅修订印发“福彩圆梦 孤儿 助学工程”实施细则 持续筑牢困境儿童教育保障防线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20日 来源: 西藏自治区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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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切实保障困境儿童受教育权益的决策部署,近日,自治区民政厅修订印发《西藏自治区“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立足我区工作实际,优化完善对申请、审核、资金发放流程,细化资助资金暂停、终止、续发情形,完善监督管理相关规定。一是拓宽资助范围。将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连续就读的学生纳入资助范围;二是取消年龄限制。对普通高中生(中等职业学校生)取消年满18周岁的限制,符合条件即可申请资助;年满18周岁后父母因故双亡,无固定收入来源、无法定扶养人或其法定扶养人无履行义务能力,连续就读的全日制在校生(高中生、职高生至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即可申请资助;三是健全资助动态管理机制。完善受助人因故休学停发助学金,复学后续发助学金的政策规定。四是精简办事材料流程,优化项目申请表。

自2019年我区实施“助学工程”以来,已约为8000人次孤儿落实资金约8000万元,有效维护了孤儿受教育权利。

下一步,自治区民政厅将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切实规范组织项目流程和资金使用,确保项目质量和实施效果,充分发挥项目效能,进一步保障和提升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