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四季度发布会:详解《关于促进新时代基层老年协会健康发展的意见》
10月27日,民政部举行2025年第四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中国老龄协会宣传部主任庞涛介绍《关于促进新时代基层老年协会健康发展的意见》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一起来看↓↓↓

介绍《关于促进新时代基层老年协会健康发展的意见》有关情况
近日,民政部、中央组织部、中央文明办、全国老龄办、中国老龄协会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新时代基层老年协会健康发展的意见》。《意见》的出台是增强基层老龄工作力量,发挥老年人作用,服务老年人和基层治理,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下面,我介绍一下相关情况。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老龄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保证城乡社区老龄工作有人抓、老年人事情有人管、老年人困难有人帮。在给“银龄行动”老年志愿者代表的回信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希望广大老年朋友既要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又要老有所为,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银发力量”。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提出“提升基层老年协会能力”。《“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要求“鼓励和引导老年人在城乡社区建立基层老年协会等基层老年社会组织”,“指导和促进基层老年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
自20世纪70年代全国第一个农村老年协会江西省兴国县江背镇高寨村老年协会成立以来,基层老年协会在密切党和政府与广大老年人之间的联系、服务老年人和基层治理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伴随我国人口老龄化形势不断深化,新时代新形势对基层老年协会发展提出了新要求新任务,为此,民政部、中国老龄协会等有关部门开展专题调研,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在广泛征求地方民政部门、老年协会及全国老龄委各成员单位、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这一文件。
《意见》共包含5部分内容:在总体要求部分,明确指导思想和重要意义;在大力培育发展新时代基层老年协会部分,提出按照立足实际、便于管理、服务老人的原则,支持鼓励发展基层老年协会;在着力发挥基层老年协会积极作用部分,明确从5个方面发挥其作用;在加大基层老年协会扶持力度部分,提出4项措施;在加强组织领导部分,从坚持党建引领、完善工作机制、营造良好环境等方面抓好《意见》组织实施。
请问《意见》对加强新时代基层老年协会建设有哪些考虑和举措?
庞涛:多年来,按照职能要求,我们一直积极推动基层老年协会等老年人组织的建设工作,积累了一些经验,制定出台了多个基层老年协会建设文件,与各地各级老龄办、老年(龄)协会始终保持工作联系。
在此次《意见》起草过程中,我们提出了促进新时代基层老年协会健康发展的主要举措,概括为:“两坚持”、“四扶持”、“一统筹”。
“两坚持”,就是充分考虑基层老年协会作为老年人组织属性和各地发展不平衡的实际情况,坚持培育扶持与规范管理并重,支持鼓励具备条件的地方建立发展基层老年协会,符合登记条件的做好登记管理,不符合登记条件的做好指导和管理;坚持统筹协调与因地制宜结合,多措并举,不搞“一刀切”。
“四扶持”,就是从基层老年协会建设的客观实际出发,在经费、设施、人员、制度“四个要素”方面提出明确、可行、具体的措施,鼓励各地区根据实际,合理统筹资源,多元支持建设,提升工作水平。一是鼓励基层老年协会通过多种方式争取经费支持,支持社会力量通过公益捐赠等方式参与基层老年协会建设;二是鼓励各地区重点整合用好既有资源,依托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乡镇(街道)社区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及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城乡社区服务站、养老服务设施、老年活动中心、老年大学(学校)、基层社会工作服务站等公共服务设施,为基层老年协会开展活动提供场所、设备等支持;三是着力发现、培养思想素质好、组织能力好、服务热情好、奉献精神好“四好”基层老年协会负责人和骨干,持续提升骨干能力素养,切实发挥社会工作者等专业人才的支撑作用;四是推动基层老年协会强化用制度管人管事的意识,完善日常工作制度,健全民主监督制度。指导基层老年协会结合自身特点制定章程,按照章程规定开展管理服务。
“一统筹”,就是民政部、全国老龄办、中国老龄协会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督促各地全力抓好《意见》落地实施,各级老龄工作机构统筹推进基层老年协会建设工作,中国老龄协会会同有关部门提升基层老年协会能力。
基层老年协会是基层老龄工作的重要力量。请介绍一下这支力量将在哪些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庞涛:基层老年协会是由老年人或单位发起、组成,活动范围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服务社会的老年人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老年人的桥梁和纽带,是新时代基层老龄工作的重要力量。此次《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基层老年协会要在五方面发挥作用:一是做好老年人思想政治工作,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组织老年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引导老年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正能量、作出新贡献。二是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密切联系老年人,听取老年人意见,了解老年人需求,反映老年人合理诉求,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加强与其他涉老社会组织之间的联系与协作。三是组织老年人积极发挥作用,在基层治理、乡村振兴、科学普及、文化传承、环境保护、促进银发消费、关心教育下一代、无障碍环境建设、食品安全宣传等方面贡献力量。四是开展为老服务、老年人互助服务和“银龄行动”等老年志愿服务,组织低龄老年志愿者对高龄、失能、独居、经济困难及“老年父母+残疾子女”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进行探访、帮扶。协助做好老年志愿者的管理服务工作。五是倡导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引导老年人自尊、自爱、自立、自强,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组织开展有益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教育、文化、体育等方面活动,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一些地方的基层老年协会在以上方面已经做出了积极探索,取得了良好反响。比如,贵州省贵阳市明珠助老协会创新开展每日“10分钟党课”,每次党课吸引百人参加。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老龄协会与区法院联合设立老年维权法律服务总站及九个分站,创新开展敬老维权各项工作。陕西省泾阳县王桥镇社树村老年人协会举办村老年人手工艺厂,为老年人再就业提供工作岗位。四川省成都高新区老年人协会组织全区7个街道69个社区的1万多名老年志愿者积极参与社区治理、文明城市创建、青少年教育等各类活动。这些实践,为我们促进新时代基层老年协会健康发展提供了鲜活的经验,值得学习和推广。
我们真诚欢迎各位媒体朋友、社会各界继续多关注多宣传多支持基层老年协会,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基层老年协会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