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开展2026年全区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2日 来源: 西藏自治区民政厅
背景色:
大 中 小

各全区性社会组织:

为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促进社会组织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就2026年度全区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全区性社会组织可以申请参加2026年社会组织评估:

1.取得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满2年,未参加过社会组织评估;

2.获得评估等级满5年有效期;

3.在评估等级有效期内距有效期满不足1年;

4.在评估等级有效期的前4年内申请重新评估(重新评估只能申请1次)。

(二)全区性社会团体、基金会和社会服务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评估:

1.未按照规定参加2025年度检查或者未按规定履行2025年度工作报告义务的;

2.本年度或者上年度受到有关政府部门罚款以上行政处罚;

3.其他不符合评估条件的。

(三)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在评估期间发生与宗旨严重背离的事件,或者其活动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的,将取消其评估资格。

二、评估内容

社会组织评估实行分类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党的建设、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和社会评价等方面,主要反映社会组织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实施规范化管理,参与经济建设、社会事业、基层治理等方面的情况。

参评社会组织结合自身类型和业务情况选择评估指标进行申报。尚未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按照《基金会(慈善组织)评估指标》进行申报。

三、评估程序和等级划分

社会组织评估按照参评单位自我评估、评估机构评估、评估委员会审核、公示评估结论、评估委员会确认评估结果并颁发证书和牌匾的程序进行,对参评社会组织不收取任何费用。

社会组织评估结果等级从高到低依次为5A、4A、3A、2A、1A,获得3A级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由自治区民政厅颁发证书和牌匾,可以优先承接政府职能转移,优先获得政府购买服务,优先获得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立项资格;获得4A级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可以按照规定申请设立、组织开展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资格。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获得3A级以上评估等级,方可申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公开募捐资格等。

评估结果实施动态管理,有效期为5年。

四、评估工作安排

(一)社会组织报送材料(2026年11月15日前)

1.申请参与评估的全区性社会组织,填写《西藏自治区社会组织评估申请表》(附件1)并于10月26日前反馈至邮箱xzshzzcjh@163.com;后续将结合各参评社会组织的需求,以线上、线下等方式进行培训辅导。

2.按社会组织类别对照《全区性社会组织评估指标及评估材料目录》(附件2),整理材料(主要是2024年、2025年两个年度)进行自评。参评社会组织按照评估材料目录,于2026年11月15日前完成所有材料准备并装订成册,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电子版(PDF格式)发送至邮箱xzshzzcjh@163.com,纸质版留待实地评估时备查。

(二)专家组现场评审(2026年11月17日-21日)

评估机构在社会组织自评的基础上,组织评审专家,对参评社会组织进行实地考察和初评,汇总打分,得出初评结果。

(三)审核与公示(2026年11月22日-30日)

评估委员会听取评估机构的初评报告,审核和表决后,形成定级意见,并将意见在西藏自治区民政厅官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组织和社会监督。参评社会组织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向评估办公室提出书面复核申请。评估办公室认为确有必要的,可以组织评估专家实地核实,并由评估委员会作出决定。

(四)颁发证书牌匾(2026年12月)

自治区民政厅向获得3A以上等级评估的社会组织颁发等级证书和牌匾。

五、有关要求

开展社会组织评估是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推动社会组织自我完善、规范运行、作用发挥的重要途径,落实社会组织发展规划的重要工作。请各自治区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动员支持符合条件的全区性社会组织参加评估。符合评估条件的全区性社会组织要充分认识评估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报名参加并配合做好评估工作。

附件:1.西藏自治区社会组织评估申请表

2.全区性社会组织评估指标及评估材料目录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婷婷13228901204

电子邮箱:xzshzzcjh@163.com

西藏自治区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6年10月22日

          附件

           附件1:西藏自治区社会组织评估申请表.doc

          附件1:西藏自治区社会组织评估申请表.pdf

          附件2:全区性社会组织评估指标及评估材料清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