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厅对3家社会组织吊销法人证书的公告
区民政厅对3家社会组织吊销法人证书的公告
经查,以下3家社会组织连续两年未按规定和时限向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我厅依法对3家社会组织给予吊销法人证书的行政处罚。现将社会组织吊销法人证书名单公告如下:
序号 | 社会组织名称 |
1 | 西藏圣地雷火第三极房车摩托车俱乐部 |
2 | 西藏高原之宝童声合唱团 |
3 | 拉萨富民企业人才技能培训学校 |
自决定之日起,以上社会组织不得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同时,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和印章自公告之日起作废。
西藏自治区民政厅
202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