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厅对4家社会组织撤销登记的决定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13日 来源: 西藏自治区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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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以下4家社会组织连续两年未按规定和时限向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我厅依法对4家社会组织给予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现将社会组织撤销登记名单公告如下:

序号

社会组织名称

1

西藏自治区大学生返乡创业协会

2

西藏自治区旅游工艺品行业商会

3

西藏自治区武术太极拳运动协会

4

西藏自治区户外协会

自决定之日起,以上社会组织不得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同时,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和印章自公告之日起作废。


西藏自治区民政厅

202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