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民政厅公告第2026029号社会团体变更公告
西藏自治区民政厅公告第2026029号
社会团体变更公告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西藏自治区商标品牌协会章程第三章第十二条(四)按规定交纳会费修改为按规定交纳会费(会费标准按本会会员代表大会制定的《西藏自治区商标品牌协会会费管理办法》执行);第四章第十九条(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修改为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含财务管理办法、会费管理办法、印章和档案管理制度等);新增第四章第十九条(十二)明确本会各类事项审批流程,具体如下:1.日常业务、一般费用支出审批:由经办人签字→财务负责人复核签字→秘书长审核签字→会长最终批准;2.重大事项(含重大经费支出、对外合作、分支机构设立、章程修改、负责人任免等)审批:经秘书处初审、财务负责人复核后,报秘书长审核、会长审核,再提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3.会费收缴、财务各类审批、用章审批按本会《财务管理办法》《会费管理办法》《印章和档案管理办法》执行,现予以公告。
西藏自治区民政厅
202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