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厅关于转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 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各地(市)民政局、自治区级社会组织:
现将《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认真做好项目申报、评审、推荐工作。
一、各地(市)民政局负责本地区社会组织申报项目材料的初审和推荐工作,于5月29日24:00前将本地区社会组织申报的项目相关资料PDF版文件和推荐名单(经地(市)民政局盖章)发送252226809@qq.com,逾期推荐无效,自治区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不接收各地(市)社会组织自行报送的项目资料。自治区级社会组织直接向自治区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申报项目,并于5月29日24:00前将项目评审相关资料PDF文件发送至252226809@qq.com,逾期报送视为无效。
二、其它未尽事宜参照民政部办公厅《2025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执行,《实施方案》具体要求详见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
附件: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藏自治区民政厅
2025年5月23日
(联系人员:朱腾飞 联系方式:13308940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