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发展成就巡礼之西藏篇:聚焦聚力改革发展 全心全意保障民生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民政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强调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全国民政系统牢记职责使命,勇于担当作为,奋力谱写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民政部政务新媒体推出“民政这五年——各地发展成就巡礼”专题报道,展示各地民政部门推动新时代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
聚焦聚力改革发展
全心全意保障民生
近年来,西藏自治区民政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聚力保民生、兜底线、救急难、保稳定、促发展,推动民政事业发展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坚持政治引领
全面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领导
西藏自治区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在全区民政系统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大学习活动,深学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党员干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采取“四集中学习”(集中时间学习、集中地点学习、集中人员学习、集中内容学习)方式,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党规、党纪,深化廉政警示教育,推动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从政治建设、能力提升、管理提质、主责主业、改革难点、数字赋能等方面入手,在民政系统深入开展以“六个方面要效能”为主要内容的改进作风狠抓落实机关效能建设,着力打造“严真细实快”的工作作风,机关工作质效得到明显提升。突出政治标准,着力铸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进一步激发,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得到持续巩固和发展。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民政事业改革发展纵深推进
聚焦助力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深入实施“社会救助”“一老一小”民生工程。西藏自治区构建社会救助领域“管肚子”“三同步”工作机制,组织开展“民政政策进万家 党的恩情记心头”主题宣讲活动1730余场,受教育群众达17.9万余人次。出台落实特困人员集中供养中心和儿童福利机构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双十条”具体措施,在全区92个“一老一小”服务机构和民政服务对象中深入开展“感党恩”“民族团结进步”主题宣讲活动3000余场,受教育群众达100余万人次。组织“五老”宣讲团,深入各类中小学校、儿童福利机构开展民族团结主题宣讲400余场,参与其中的青少年达10万余人次。
优化婚姻登记服务管理,完成全区75个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建设,构建婚姻家庭心理疏导、危机干预等辅导服务机制。建立20余个藏汉特色相结合的结婚颁证仪式厅,藏汉结婚登记共2412对,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2023年8月,自治区民政厅被命名为“第二批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
聚焦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创建,着力推进基本民生保障领域制度设计。西藏自治区建立了政府牵头,民政部门负责,发改委、教育、财政等有关部门参与的社会救助联席会议机制。先后以自治区党委、政府和部门名义出台30余项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残疾人福利保障等领域的政策文件,加强基本民生保障政策体系建设。将临时救助审核审批权限下放到乡(镇),建立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和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切实增强临时救助政策的时效性与可操作性。
建立民政领域重点民生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城乡低保标准分别达每人每月947元和每人每年5340元,集中供养和城市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达每人每年14778元;农村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达每人每年8010元。全面落实低保“单人户”“渐退机制”政策,截至2024年5月底,低保“单人户”共16697人。
结合全区人均寿命等因素,适度放宽无劳动能力特困人员年龄条件,三类区放宽至58周岁,四类区放宽至55周岁,受惠特困人员1379人。下发中央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66.25亿元、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7.83亿元、经济困难高龄和失能老年人补贴资金2011万元、特困人员集中供养中心和儿童福利机构运行和人员经费4.5亿元,有力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截至目前,全区低收入监测对象有26.1万人,城乡低保对象有16.9万人、特困人员有1.27万人、孤儿有3772人、重度困难残疾人有10.6万人,全区81家特困人员集中供养中心集中供养特困人员5778人,11家儿童福利院收养孤儿3772人。116家农村幸福院累计提供服务6.9万人次,65家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为社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养老服务69.8万人次。
2019年至2024年10月20日,福利彩票销售额达66.8亿元,累计筹集公益金19.06亿元。其中,2023年全区福利彩票销售8.85亿元,筹集公益金2.48亿元,比上年分别增长88.53%和78.95%,增幅居全国首位。
聚焦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创建,深入推进基层治理创新。西藏自治区将环境卫生、生态保护、乡风文明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指导制定修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5000余个,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作用,引导群众树立环保意识、倡导文明新风。
持续深化殡葬改革,全面落实惠民殡葬政策,深入推进绿色生态殡葬。近年来,累计投入4.3亿元,实施7地(市)殡仪馆新建(改扩建)工程和殡葬设施设备购置项目。落实殡仪馆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加强殡葬人才队伍建设,殡葬服务能力有效提升。投入6.28亿元,实施156座天葬台维修改造项目。2024年1月份,西藏自治区民政厅社会事务和慈善事业促进处获评全国殡葬工作先进集体。
动员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生态文明高地创建,积极培育发展生态环保类社会组织。截至目前,全区共登记成立社会组织894家。其中,生态环境保护类社会组织17家。自治区民政厅指导自治区慈善总会积极推进“我在西藏有棵树”公益慈善活动,累计筹集慈善公益资金1.8亿元用于支持拉萨南北山绿化。2023年,西藏自治区慈善总会获评“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先进集体”。
聚焦国家固边兴边富民行动示范区创建,稳妥推进优化边境地区行政区划设置工作。西藏自治区完成米林、错那两县撤县设市。按照《稳妥优化西藏边境地区行政区划设置总体方案》,印发实施《西藏自治区稳妥优化边境地区行政区划实施方案》。加强地名管理工作,持续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自治区民政厅配合民政部完成藏南地区部分地名集中审核和公布前复核,分四批公布藏南地区增补地名共62个。扎实开展第四、五轮4条省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及全区第六、七轮195条县界联检工作,与四川、青海、云南等毗邻省民政厅构建平安边界建设合作机制并签订协议书,深入推进平安边界创建。
出台落实边境地区差异化社会救助政策。2021年以来,对边境县(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按照自治区当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增发10%的最低生活保障金。2024年已累计为边境县(区)11198名低保对象增发10%低保金共235.58万元。同时,在高龄老人健康补贴,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等方面,西藏自治区对边境县(区)在当年自治区标准上再提标10%。累计投入1.02亿元用于实施边境县(区)34个农村幸福院建设项目,边境县(区)养老服务等基本服务提质增效。
不断加强定点帮扶工作,以实施“四黑”(黑青稞、黑藏鸡、黑白花奶牛、黑藏猪)品牌推广、美丽乡村旅游示范、抵边村社工服务、民政服务能力提升为抓手,推进定点帮扶隆子县各项工作,助力固边兴边强边。
坚持固本强基
基层基础工作扎实开展
法治建设持续加强。西藏自治区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领域民生保障政策制度更加完善。民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落地落实,建立完善普法责任制,深入推进精准普法。
数字民政建设加快推进。在民政部、各援藏省(市)民政部门大力支持下,西藏自治区通过深入调研,统筹谋划推进民政信息化、数字化建设。民政部“金民工程”包含的14个子系统应用已完成落地实施。民政34项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100%。核对信息平台与全区社会救助信息系统实现对接。投入1000余万元,试点推进拉萨、山南智慧养老服务项目。投资485万元的西山殡仪馆智慧殡葬系统完成初验。通过积极打造“数字民政”,打通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为民服务效能得到极大提升。
基层民政服务能力有效提升。西藏自治区积极完善政策措施,全面推行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领域政府购买服务制度,有效减轻基层工作负担。大力推进全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着力破解基层民政工作力量不足、专业性不强等问题。截至2023年年底,全区已通过福彩公益金、援藏资金建设社工站239个,持证社会工作者达77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