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再次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提高我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明确从2025年1月1日起,将我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12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44元,月增加24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24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288元,月增加48元。
此次提标,是我区持续推进民生保障工作的重要举措,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群体的关心与重视, 提升残疾人群体生活质量。让每一位残疾人都能感受到党和国家的关爱与温暖,确保残疾人的幸福感与获得感更可持续、更有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