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民政厅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10日 来源: 西藏自治区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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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民政厅2024年度

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4年以来,在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民政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西藏自治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实施方案>》《西藏自治区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和区党委、政府法治建设工作部署,聚焦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民政”,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持续加强民政法治建设,为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

     一、 亮点工作

(一)基本民生保障政策法规体系不断完善。2023年以来,我区加快推进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领域的民政顶层制度设计,先后以自治区党委、政府等名义出台22个政策。(其中:党委、政府名义出台政策文件5个;人大立法1个;部门出台政策16个)。先后出台《西藏自治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法》《西藏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建立了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修订临时救助办法,统筹管肚子与管脑子、关心关怀与自力更生关系,出台低保家庭中有劳动能力人员培训及就业支持办法,提高低保家庭自身造血能力。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机制,研究出台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和残疾人“两项补贴”实施意见等政策。出台智慧社区建设、规范城乡社区事务等制度,推进基层治理创新,民政顶层设计进一步完善,为新时代我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制度支撑。

    (二)普法工作精准化水平持续提升。近年来,区民政厅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法治建设及精准普法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从普法需求、时效、对象、形式和责任精准化方面持续发力,深入推进精准普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着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提升民政服务管理对象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一是立足需求精准普紧盯国家、自治区重点普法任务,采取深入基层调研走访、征集法律需求、统计分析政策咨询受理数据等方式,及时了解掌握基本民生保障、基本社会服务等业务领域,服务管理对象法律需求,推进“点单式”精准普法。二是立足时效精准普法把握“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月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9·5”中华慈善日、“9·16”平安西藏宣传日、“12·4”宪法宣传日等法治宣传重要时间节点,提前制定普法方案、落实普法责任,深入宣传普及《民法典》《慈善法》《宪法》等法律法规,助力全区公民法治素养提升工程。是立足对象精准普法。在社会救助领域构建了“管肚子”和“管脑子”“三同步”工作机制,2024在全区民政系统开展“民政政策进万家 党的恩情记心头”主题宣讲活动1730余场(次),受教育群众达17.9万余人(次)。组织自治区“五老”宣讲团,深入各类中小学校、儿童福利机构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宣讲200余场,受教育青少年达6万余人(次)。四是立足形式精准普法。统筹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城乡社区志愿者、社会工作者、村(居)干部等普法力量,兼顾共性和个性普法任务,综合运用传统媒介、新兴媒体、线上线下宣传相结合方式,多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五是立足责任精准普法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廉述法制度。聚焦部门职责职能、主动认领普法任务,深入推进民政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年度普法责任清单落实落地,统筹立法、执法、普法、守法全链条发力、协调推进,着力以高质量法治建设引领和保障新时代民政事业行稳致远。

二、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党的领导,深化理论学习。厅党组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与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贯通起来,与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法治民政建设衔接起来,坚持以上率下、率先垂范,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会议、专题会议、“民政大讲堂”等平台,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制定印发《西藏自治区民政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专题学习计划》(藏民党组〔2024〕20号),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开展专题学习研讨,全面落实《中共西藏自治区民政厅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科学制定学法计划。突出“关键少数”和“绝大多数”,将法律法规作为干部学习教育培训的重点,2024年厅党组会、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厅长办公会议学法8次,涉及法律10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研讨1次,面向厅系统干部职工开展专题讲座2次,行政执法人员全部参加普法学习考试和行政执法培训考试,参考率和合格率100%。通过多种方式,全面深化了干部职工对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精神实质的理解和把握,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全体干部职工共同参与法治、推动法治、厉行法治的强大动力,扎实有序推进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落实。

(二)注重统筹谋划,压实责任担当。坚持把民政法治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年初及时调整充实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法治素养好的干部调整充实到民政法治工作岗位,专门负责法治工作。厅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西藏自治区民政厅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职责清单》,主动承担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全面依法治藏民政领域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协调、督办,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法治民政建设全过程,将推进依法行政纳入民政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与业务工作进行了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制定印发《西藏自治区民政厅2024年民政法治建设工作要点》(藏民发〔2024〕85号),明确了年度法治建设各项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工作措施、责任处室以及完成时限。结合民政厅系统进一步转变作风狠抓落实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建立民政法治建设督办机制,强化督查考核,督促责任落实,保证了民政法治建设各项任务全面落实。

(三)依法履行部门职能,服务中心大局牢固树立法治思维,立足部门法定职责,聚焦“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精准规范落实基本民生保障、基本社会服务各项政策。一是统筹“管肚子”与“管脑子”关系,助力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全面落实社会救助领域“管肚子”和“管脑子”“三同步”工作机制,组织区、市、县三级民政部门开展“民政政策进万家 党的恩情记心头”感党恩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宣讲活动1730余场(次),受教育群众达17.9万人(次)。联合自治区关工委办公室、教育厅制定印发《“老少同声爱国情 同心奋进新征程”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宣传教育工作方案》(藏关工委办〔2024〕1号),组织自治区“五老”宣讲团深入林芝、那曲、阿里等地中小学校、儿童福利机构开展宣讲活动35场,受教育青少年近2万人。二是加强基本民生保障,助力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年度政府21项民生实事安排,进一步提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经济困难的高龄和失能老年人补贴以及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下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7.88亿元,保障城乡低保对象16.74万人、特困人员1.28万余人、临时救助对象2.4万(次)。下达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1.28亿元,惠及11.53万人(次)。落实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资金604.78万元,惠及1.3万余人。共安排救助资金119.95万元,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715人(次),切实兜准兜牢基本民生底线,切实做到了“应保尽保”“应纳尽纳”“应救尽救”,兜准兜牢基本民生底线。持续改善民政服务设施、提升服务效能,2024年累计下达福彩公益金4.4亿元,实施农村幸福院建设及特困人员集中供养中心提升改造项目114个。三是推进基层治理创新,助力生态文明高地创建。截至目前,积极培育发展生态环保类社会组织,已登记成立17家环境保护类社会组织。安排专人参与南北山绿化指挥部办公室工作,动员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拉萨南北山绿化项目建设。指导自治区慈善总会,积极推进“我在西藏有棵树”公益活动。截至目前,累计筹集慈善公益资金1.77亿元用于支持拉萨南北山绿化四是部署开展藏滇线省级行政区域界线第五轮联检、全区第七轮65条县界联检,深入推进平安边界创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若干措施》,1至8月份累计为11795名边境地区低保对象增发低保金407.4万元。

(四)聚焦高效便民,优化营商环境。一是优化公共服务。提高残疾人申领补贴的便利化水平,将“跨省通办”升级为“全程网办”,从而实现“不见面审批”和“一次都不用跑”。在全区基层民政部门中探索开展婚姻登记流动巡回服务工作,有效解决了婚姻登记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2024年1月至9月开展婚姻登记流动巡回服务工作,办理结婚(补办)登记162对。二是大力推进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今年以来,通过门户网站公开发布政务信息299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59条。三是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对取消下放的审批事项完善监管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管理“真空”。

(五)完善制度体系,保障中心工作。一是推动重点领域立法。积极配合自治区司法厅,完成了《西藏自治区地名管理办法》部分条款修订工作。二是进一步规范厅系统规范性文件等合法性审查送审工作,统一合法性审查自查要求。对今年出台的12件重大行政决策均在领导集体讨论前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及修改、废止工作。对涉及市场主体活动的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

(六)严格依法决策,规范行政行为。一是进一步规范和严格“三重一大”议事决策程序。建立落实党组会议、厅长办公会议研究事项会前“三审核”“一会议”机制。“三审核”即政策规定审核、法律顾问审核、驻人社厅纪检组审核;“一会议”即分管领导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切实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规范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方面的行政决策行为。二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民政事业发展规划中的咨询论证、审核把关作用,协调重要文稿、招标合同、涉法事项等合法性审查20余次。三是制定公布并落实《西藏自治区民政厅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西藏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建立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情况投诉渠道和处理回应机制的通告》,畅通民政服务对象表达诉求、维护权益渠道,引导群众依法理性维权,今年无矛盾纠纷发生。

(七)完善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效能。一是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2024年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藏民发〔2024〕57号)《民政系统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藏民发〔2024〕58号,开展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持续净化社会救助领域政治生态。对全区59499户159186名低保对象进行了复核,形成核对报告46141份,入户26457次,按照动态调整要求清退2702户8876人,其中,76人涉及违规领取低保资金107921.05元,已追缴104654.37元并上缴国库,剩余3266.68元正在追缴中。配合法院、检察院、公安部门妥善有效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引发的各类纠纷,维护婚姻登记秩序和当事人合法权益。强化对社会组织的综合监管,强化自我规范管理,加强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长效治理,规范会费管理,严肃整治违法违规收缴会费、管理费等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二是持续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健全各项配套制度,建立完善并落实《西藏自治区民政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则》《西藏自治区民政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定《西藏自治区民政厅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清单》,在养老服务、残疾人福利、最低生活保障等涉及特殊群体利益的领域开展了柔性执法,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实现执法目的,让民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八)健全应急体系,强化矛盾调处。一是指导“一老一小”机构应急体系建设,完善应急预案,加强日常应急演练,健全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善后处置等机制。二是依法开展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积极推动以案释法、以案学法。2024年民政厅无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发生。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24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党委依法治藏办的有力指导下,民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受法治工作队伍力量相对薄弱、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因素限制,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法治宣传教育的形式还不够丰富,宣传实效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全区民政部门法治工作力量相对普遍薄弱,法治工作专业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民政行政执法体制机制还不够完善,突出重点领域、跨部门联动执法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2025年工作思路

2025年,区民政厅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重点工作安排,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民政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强民政政策法规的配套政策创制工作,为全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持续提供政策机制保障二是改进宣传方式,创新宣传载体,强化全方位深层次宣传,不断增强民政法规政策的社会知晓度,推动民政领域普法工作精细化发展。三是增强法治意识,提升法治思维,健全执法机制,创新执法手段,提高执法能力,持续加强重点领域的民政执法,常态化开展执法检查、专项督查,切实提升民政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和公开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