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解读问答
一、《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人口老龄化是社会发展的重要趋势,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体现,也是我国今后较长一个时期的基本国情。我国自1999年进入老龄化社会,老年人口规模日益庞大、老龄化程度日益加深。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国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6402万人,占总人口的18.7%,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9064万人,占总人口的13.5%。预计“十四五”时期,我国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超过3亿,占总人口比例将超过20%,我国将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人口老龄化对经济运行全领域、社会建设各环节、社会文化多方面乃至国家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都具有深远影响,挑战与机遇并存。有效应对我国人口老龄化,事关国家发展全局,事关亿万百姓福祉,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对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老龄工作,精心谋划、统筹推进老龄事业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主持召开会议研究老龄工作,多次调研并对老龄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确定为国家战略,今年中央政治局会议听取“十四五”时期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重大政策举措汇报。重阳节前夕,习近平总书记对老龄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把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加快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养老服务体系、健康支撑体系,让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安享幸福晚年。10月14日召开的全国老龄工作会议对新时代老龄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针对新时代我国人口老龄化的新形势新特点,党中央、国务院立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为全面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让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安享幸福晚年,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将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老龄工作提出的总体要求、思想理念、目标任务落实为制度设计和政策举措,着力解决老年人在养老、健康、精神文化生活、社会参与等方面的现实需求问题,深入挖掘老龄社会潜能,激发老龄社会活力,切实增强广大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意见》的主要定位是什么?
《意见》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集中体现,在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上与2019年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保持一致,同时又聚焦新时代新形势、聚焦老龄工作、聚焦老年人的“急难愁盼”问题,侧重既定目标任务的落实,通过创新和完善政策举措、建立制度框架,推动老龄工作落地见效,是指导新时代老龄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三、《意见》有哪些突出的特点?
一是将加强党的领导作为首要原则贯穿文件始终。强调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为做好老龄工作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二是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强调地方政府要统筹各类资源,推进优质资源向老年人身边、家边和周边聚集。三是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提供多元化产品和服务。强调广泛动员社会参与,调动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积极性,注重发挥家庭养老、个人自我养老的作用,形成多元主体责任共担、老龄化风险梯次应对、老龄事业人人参与的新局面。四是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强调根据财政承受能力,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对不同老年人群体分类提供适宜服务。五是强化地方和部门在老龄工作中的职责,压实责任,推动落实。
四、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模式有哪些创新举措?
五、如何进一步促进养老机构的规范发展?
《意见》提出,各地要通过直接建设、委托运营、购买服务、鼓励社会投资等多种方式发展机构养老。公办养老机构优先接收经济困难的失能(含失智,下同)、孤寡、残疾、高龄老年人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为社会作出重要贡献的老年人,并提供符合质量和安全标准的养老服务。建立健全养老服务标准和评价体系,加强对养老机构建设和运营的监管。研究制定养老机构预收服务费用管理政策,严防借养老机构之名圈钱、欺诈等行为。
六、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有哪些具体要求?
七、如何进一步加强老年人的养老保障?
《意见》提出,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逐步实现基本养老保险法定人员全覆盖。尽快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机制,保障领取待遇人员基本生活。大力发展企业(职业)年金,促进和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探索通过资产收益扶持制度等增加农村老年人收入。
八、如何提高老年人健康服务和管理水平?
九、加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有哪些举措?
一是加强国家老年医学中心建设,布局若干区域老年医疗中心。二是加强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建设,2025年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60%以上。三是通过新建改扩建、转型发展,加强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心、站)以及优抚医院建设,建立医疗、康复、护理双向转诊机制。加快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方便老年人看病就医。
十、如何有效解决失能老年人的长期照护服务问题?
《意见》提出,完善从专业机构到社区、家庭的长期照护服务模式。按照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有关要求,开展失能老年人健康评估与健康服务。依托护理院(中心、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具备服务能力的养老服务机构,为失能老年人提供长期照护服务。发展“互联网+照护服务”,积极发展家庭养老床位和护理型养老床位,方便失能老年人照护。稳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进一步明确参保和保障范围、持续健全多元筹资机制、完善科学合理的待遇政策、健全待遇支付等相关标准及管理办法、创新管理和服务机制等,加大探索力度,完善现有试点,积极探索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十一、深入推进医养结合有哪些举措?
《意见》要求,卫生健康部门与民政部门要建立医养结合工作沟通协调机制。一是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开展协议合作,进一步整合优化基层医疗卫生和养老资源,提供医疗救治、康复护理、生活照料等服务。二是支持医疗资源丰富地区的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转型,开展康复、护理以及医养结合服务。三是鼓励基层积极探索相关机构养老床位和医疗床位按需规范转换机制,并根据服务老年人的特点,合理核定养老机构举办的医疗机构医保限额。四是对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员参加照护知识等相关职业技能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五是创建一批医养结合示范项目。《意见》提出,2025年年底前,每个县(市、区、旗)有1所以上具有医养结合功能的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
十二、如何有效解决老年大学“一座难求”的问题?
《意见》提出,将老年教育纳入终身教育体系,采取促进有条件的学校开展老年教育、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老年大学(学校)等办法,推动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鼓励有条件的高校、职业院校开设老年教育相关专业和课程,加强学科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编写老年教育相关教材。依托国家开放大学筹建国家老年大学,搭建全国老年教育资源共享和公共服务平台。推动部门、行业企业、高校举办的老年大学面向社会开放办学。
十三、如何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
十四、如何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鼓励老年人继续发挥作用?
十五、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的措施有哪些?
十六、打造老年宜居环境有哪些举措?
十七、如何进一步强化孝亲敬老的社会氛围?
《意见》提出,深入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实施中华孝亲敬老文化传承和创新工程。持续推进“敬老月”系列活动和“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将为老志愿服务纳入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和高校学生实践内容。加强老年优待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进一步拓展优待项目、创新优待方式,在醒目位置设置老年人优待标识,推广老年人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享受各项优待政策。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落实外埠老年人同等享受本地优待项目。发挥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媒体作用,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敬老社会氛围。
十八、在积极培育银发经济方面有哪些措施?
一方面,要加强规划引导。编制相关专项规划,完善支持政策体系,统筹推进老龄产业发展。鼓励各地利用资源禀赋优势,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特色老龄产业。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支持老龄产业发展。另一方面,要发展适老产业。制定老年用品和服务目录、质量标准,推进养老服务认证工作。推动与老年人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药品以及老年用品行业规范发展,提升传统养老产品的功能和质量。支持老年产品关键技术成果转化、服务创新,积极开发适合老年人使用的智能化、辅助性以及康复治疗等方面的产品。鼓励企业设立专柜和体验店,大力发展养老相关产业融合的新模式新业态。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老年人健康保险产品。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
十九、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保障措施有哪些?
一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建设适应新时代老龄工作需要的队伍。提升养老服务岗位吸引力。开展养老服务、护理人员培养培训行动。二是加强老年设施供给。加快实现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老年大学(学校)等建设目标。制定出台居住区配套养老服务设施设置标准和实施细则。发展街道(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或为老服务综合体。三是完善相关支持政策。完善老龄事业发展财政投入政策和多渠道筹资机制,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力度。研究制定住房等支持政策,完善阶梯电价、水价、气价政策。四是强化科学研究和国际合作。加大对老龄领域研究的支持力度。支持研究机构和高校设立老龄问题研究智库。健全老年人生活状况统计调查和发布制度。积极参与全球及地区老龄问题治理。
二十、如何确保新时代老龄工作任务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