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处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19日 来源: 西藏自治区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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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自治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制定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具体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宣传教育,制定全区老年人社会参与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工作。制定并协调落实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具体措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我区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协调推进农牧区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福利机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机构管理工作。创新边境地区的城乡养老服务模式,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级养老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