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西山殡仪馆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09日 来源: 西藏自治区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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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西山殡仪馆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部门预算构成

第二部分2026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西山殡仪馆概况


一、主要职责

西山殡仪馆系自治区民政厅下属正县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负责遗体接运、火化、存放、悼念、骨灰寄存等承办丧葬事宜。承办自治区民政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正式运营于2000年10月17日,自治区编委核定人员编制为30人,馆内设3个科室,分别为:行政办公室、后勤保障科、业务科,现实际在编职工30人,离退休职工9人。

部门预算构成

本单位无下属单位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2026年本部门收入总预算1922.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922.6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上年结转资金0万元,总收入比上年减少98.35万元,减少4.86%,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以可执行为目标编实预算支出总预算1922.62万元,比上年减少98.35万元,减少4.86%,主要原因是:减少专用培训项目资金6.66万元及西山殡仪馆改扩建等项目尾款资金370.71万元等。



第二部分2026年部门预算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6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922.62万元,比上年减少98.35万元,减少4.86%,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以可执行为目标编实预算

支出预算1922.62万元,比上年减少98.35万元,减少4.86%,主要原因;减少专用培训项目资金6.66万元及西山殡仪馆改扩建等项目尾款资金370.71万元等。

、“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26年本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12.1万元,比上年减少0.3万元,下降2.4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压减“三公”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1万元,比上年减少0.3万元,下降2.41%,主要原因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以可执行为目标编实预算。2026年因公出国(境)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9量,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我单位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因此无机关运行经费。2026年殡葬机构运行经费111.96万元,与上年减少11.79万元,下降9.27%。

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203.1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203.1万元等。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1月20日,本部门固定资产构成情况为:房屋21107.03平方米,车辆9辆,单价在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在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本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0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6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9个,资金351万元,实现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其中本部门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重点项目

预算数(单位:万元)

绩效目标

殡葬服务后端支撑项目

87.83

为殡仪馆创造必要的公共条件和环境,保障业务公共区域工作人员及丧家提供安全、优质的服务场所。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我单位无政府债务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构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医疗费补助、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经济科目对应的预算资金。

十一、“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二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殡葬服务后端支撑项目.xlsx

部门预算公开表西山殡仪馆.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