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民政厅机关2025年度部门预算
西藏自治区民政厅机关
2025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民政厅机关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构成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民政厅机关概况
一、主要职责
西藏自治区民政厅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自治区民政厅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及自治区党委的工作要求,把坚持党对民政工作的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扎实推进基本民生保障、边境地区行政区划设置等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民政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划、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自治区民政领域相关制度、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民政领域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
(二)贯彻落实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制定全区社会救助具体措施,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指导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贯彻落实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政策。负责本行政区域行政区划和地名的管理。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全区行政区划设立、撤销、更名等的审核及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等的审核工作。负责区内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审核工作。指导全区城乡地名标志的规范化设置。
(五)贯彻落实婚姻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
(六)制定全区殡葬管理具体措施、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七)承担自治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事务。组织制定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具体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制定老年人社会参与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八)组织制定并协调落实促进全区养老事业发展的具体措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区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创新边境地区的城乡养老服务模式,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级养老服务体系,助力创建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行区。
(九)制定全区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具体措施,健全农牧区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全区儿童福利机构、儿童收养登记机构、儿童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
(十)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处置工作。
(十二)完成自治区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
西藏自治区民政厅机关内设机构9个,包括:办公室、规划财务处、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救助处、区划地名处、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处、社会事务与慈善事业促进处、儿童福利处、人事处(机关党委);直属参公事业单位1个,自治区勘界领导小组办公室;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个,包括: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自治区申请救助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指导中心。
三、部门预算构成
本单位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自治区民政厅机关部门预算。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5年本部门收入预算5316.10万元(本年预算4812.39万元,上年结转503.71万元),比上年减少5298.57万元,下降49.92%,主要原因是:一是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以可执行为目标编实预算;二是2024年收入含一次性项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保障经费4550万元、周转房维修改造项目652.87万元、办公楼加固改造及附属设施维修项目134.21万元、购买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服务、残疾人服务项目180.57万元。支出预算5316.10万元,比上年减少5298.57万元,下降49.92%,主要原因是:大力压减培训费、印制费、办公耗材、机构运行维护等一般性支出,从严审核信息化项目费等。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本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148万元,比上年减少43.45万元,下降22.69%,主要原因是:一是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压减“三公”经费,二是2025年车辆保险经费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申报预算。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5.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5.00万元,比上年减少43.45万元)比上年减少43.45万元,下降23.06%,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勤俭节约,大力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力图通过优化公务用车管理的方式来降低运转成本;公务接待费3.00万元,与上年持平。2025年因公出国(境)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20量,预计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60人。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民政厅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安排377.86万元,比上年减少91.06万元,下降19.42%,主要原因是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压减相关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217.9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217.9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月20日,本部门固定资产构成情况为:房屋29112.53平方米,车辆20辆,单价在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在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4台(套)。本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13.61万元,主要是通用设备。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18个,资金1328.76万元,实现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其中本部门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重点项目 | 预算数 (单位:万元) | 绩效目标 |
机构运行维护费 | 217.90 | 创新厅系统后勒服务供给模式,降低机关运行成本,提高保障政务水平和效率。 |
民政事业统计项目经费 | 25.00 | 提升数据质量和数据填报效能,减少统计工作量;通过部省二级民政统计参数、统计制度和统计任务等民政统计元数据的数据交换,实现部级统计参数的无缝下发和省级数据的无缝上传;建立有效的民政统计数据治理体系,切实提升民政统计数据质量和决策;完成民政统计业务的报表数据采集、审核、汇总、上报、分析与共享发布。 |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构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医疗费补助、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经济科目对应的预算资金。
十一、“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二、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
附件下载:
附件1:西藏自治区民政厅机关2025年部门预算明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