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民政厅机关2023年度部门
西藏自治区民政厅机关2023年度部门
决算公开报告
目 录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西藏自治区民政厅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机构,正厅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此次决算公开范围为西藏自治区民政厅机关。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西藏自治区民政厅机关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研究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2.拟订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负责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拟定全区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指导申请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工作。
4.负责指导基层群众自治和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负责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指导全区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地名标志的设置、管理以及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编纂和审核工作,负责行政区划调整的审核工作。
6.负责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7.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拟订全区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8.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9.指导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工作,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10.拟订全区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的政策、标准,承担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
11.组织拟订促进全区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
12.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社会工作、志愿服务规划、政策,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13.拟订全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14.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15.完成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自治区民政厅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完善基层社会治理方式。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区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17.拟订负责与有关部门协调制订全区申请救助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有关政策;建设与相关部门联网的申请救助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负责日常管理与维护;实现数据、资料信息化管理,建立申请救助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档案;负责申请救助居民家庭跨地(市)、跨省(区、市)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组织全区申请救助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业务培训;指导各地(市)、县(市、区)开展申请救助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18.拟订起草民政工作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指导监督自治区民政系统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以及有关行政审批事项;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民政法制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负责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和重要课题调研;承办相关国内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
西藏自治区民政厅机关内设机构10个,包括:区划地名处、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工作处)、社会救助处、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处、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处、社会事务和慈善事业促进处、政工人事处(机关党委)、办公室(下设综合科、督查科、机要文档科)室、政策法规处(自治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规划财务处;直属参公事业单位2个,包括:自治区勘界领导小组办公室、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个,包括: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自治区申请救助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指导中心。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以上报表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总计10,628.57万元,支出总计10,628.57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4506.44万元,增长73.61%。主要原因:2023年新增一次性项目更新厅机关办公家具经费87.11万元和新增一次性追加项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保障经费4550万元。
(一)收入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收入9,397.55万元。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
年初结转结余1,231.02万元,主要是2022年度尚未使用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主要包括第三方“实施民政社会保障资金动态调整机制”专项工作经费、厅办公楼加固改造项目、农牧民技能培训补助资金、购买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项目、民政业务培训费、资金民政综合信息平台尾款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058.28万元,增长612.64%,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因疫情影响办公楼加固改造、培训、会议、调研、印制、购买服务、走访慰问等未能正常开展的项目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二是按照合同约定结转尾款。
(二)支出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支出5,998.63万元。
结余分配0.00万元。
年末结转结余4,629.94万元,主要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保障经费4550.0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年末结转结余)增加3370.52万元,增长267.62%,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保障经费4550.00万元因指标下达晚,政府采购流程较长,无法在当年支出,计划结转至2024年。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9,397.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397.55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5,998.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80.79万元,占59.69%;项目支出2,417.84万元,占40.3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9,397.55万元,支出5,998.63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448.16万元,增长57.95%,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新增一次性项目更新厅机关办公家具经费87.11万元;二是新增一次性追加项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保障经费4550万元。支出增加1135.92万元,增长23.36%,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补缴了2018年7月至2022年干部职工西藏特贴津贴增长社会保险差额部分;二是2023年记账做实了10名退休干部职工的职业年金,支出增幅10.45%;三是2022年因疫情影响未能开展的结转项目在2023年支付;四是2023年新增一次性项目支出较多。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1,231.02万元,主要是2022年因疫情影响,部分项目未能正常开展,结转至2023年进行开展,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058.28万元,增长612.64%%,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因疫情影响办公楼加固改造、培训、会议、调研、印制、购买服务、走访慰问等未能正常开展和无法走完支付流程,计划结转至2023年进行开展;二是按照合同约定结转尾款。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4,629.94万元,主要是一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保障经费4550.00万元;二是部分项目尾款,按合同约定2024年支付。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370.52万元,增长267.62%,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保障经费45500.00万元因指标下达晚,政府采购流程较长,无法在当年支出,结转至2024年。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35.2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28%。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120.72万元,增长(下降)23.77%,主要原因是一是2023年补缴了2018年7月至2022年干部职工西藏特贴津贴增长社会保险差额部分89.64万元;二是2023年记账做实了10名退休干部职工的职业年金,支出增幅10.45%;三是厅办公楼加固改造项目在2022年因疫情影响,停工停产,2023年竣工验收完成,除工程质保金外,已全部支付;四是2023年支付了本年新增一次性项目更新厅机关办公家具经费87.08万元;五是2022年新增项目第三方“实施民政社会保障资金动态调整机制”专项工作经费80万元,因疫情影响,政府采购、调研等一系列工作未能正常开展,2022年未能支出,该资金在2023年验收支付完成。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35.2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673.54万元,占80.09%;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197.98万元,占3.39%;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963.77万元,占16.52%。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939.66万元,支出决算为5,835.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13%。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798.66万元,支出决算为2658.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底财政收回结余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516.48万元,支出决算为569.31万元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2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社会组织管理(项)年初预算为6.90万元,支出决算为9.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4.4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02.17万元,支出决算为925.04万元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7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和本年追加资金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25.90万元,支出决算为338.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8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追加资金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42.00万元,支出决算为162.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0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追加资金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年初预算为8.14万元,支出决算为7.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底财政收回结余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年初预算为0.62万元,支出决算为0.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7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底财政收回结余资金;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7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追加资金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56.75万元,支出决算为164.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6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追加资金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32.90万元,支出决算为33.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0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追加资金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249.14万元,支出决算为223.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7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底财政收回结余资金;
14.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公有住房建设和维修改造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40.0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80.7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88.95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的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391.84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中的房屋建筑物构建、办公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3.3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73%。与2022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5.21万元,增长10.27%,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增购买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3.3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其他支出(类)支出163.34万元,占10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3.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3.34%。其中:
1.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3.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3.3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购买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残疾人服务项目支出是本年追加资金;二是购买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是上年结转资金。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88.89万元,支出决算为188.8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2022年度相比,“三公”经费支出增加123.78万元,增长190.13%,主要原因是由于2022年决算漏填项目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70,932.94元,此次对比增长量较大,但实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增加266,924.17元,增长16.46%,增幅变动主要原因:一是厅机关车辆使用年限长,维修费用高;二是2022年受疫情影响,培训调研交流等工作未能按计划开展,2023年按正常计划开展各项工作。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87.36万元,占99.1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53万元,占0.8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7.3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87.3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油料及车辆日常维护。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21.89万元,下降104.61%。与2022年度相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26.69万元,增长16.61%,主要原因是一是厅机关车辆使用年限长,维修费用高;二是2022年受疫情影响,培训调研交流等工作未能按计划开展,2023年按正常计划开展各项工作。
3.公务接待费支出1.5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53万元,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接待64人次;主要用于民政部及兄弟省市到我区调研接待。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减少)0元。与2022年度相比,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1.26万元,增长466.67%,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因素减少,调研接待次数比上年多。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31个,共涉及资金6799.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3年度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购买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残疾人服务项目等2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63.34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2.37%。。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预算部门、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反映重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区民政厅部门在部门决算中反映厅办公楼加固改造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办公楼加固改造项目绩效自评表(见附件2)
办公楼加固改造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0分。全年预算数740.07万元,执行数为1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项目产出指标中数量指标:政府采购率绩效指标值100%,实际完成值100%;购置设备数量绩效指标值10,实际完成值8;二是产出指标中质量指标:安装工程验收合格率绩效指标值100,实际完成值60;设备故障率绩效指标值1,实际完成值0.5;设备质量合格率绩效指标值95,实际完成值95;三是项目效益指标中:社会效益指标:设备利用率绩效指标值100%,实际完成值100%;四是效益指标中可持续影响指标:设备使用年限绩效指标值30年,实际完成值30;五是满意度指标中对象满意度:使用人员满意度绩效指标值100%,实际完成值100。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3年度区民政厅机关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行政运行经费391.84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7.70万元,降低4.32%。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
2023年度西藏自治区民政厅机关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58.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21.5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36.72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区民政厅机关拥有房屋面积29112.53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7145.57平方米,业务用房0平方米,其他(不含构筑物)21966.96平方米。
区民政厅机关共有车辆2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2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其他用车17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业务工作用车。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3台(套)。
年末在建工程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不包括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