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出台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0年04月17日 来源: 中国西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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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区出台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攻坚

行动实施方案

   

    近日,自治区民政厅、扶贫办联合印发《西藏自治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攻坚行动实施方案》,重点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确保贫困人口“应保尽保、一人不漏”,坚决打赢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攻坚战

    方案提出,开展兜底保障对象信息比对排查,找全找准兜底对象,确保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参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在核算低保家庭收入时按规定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标准的,给予一定时间的渐退期;优先为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人员提供集中供养服务,加强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照料服务;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制度作用,简化优化临时救助审核审批程序,健全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适当提高救助标准,提升救助时效性。

    方案要求,完善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关爱服务体系,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保障政策。加快全区农村“三留守”人员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为开展精准关爱和服务提供支撑。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确保“应补尽补、按标施补”。各项扶贫政策、项目、资金、人才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支持深度贫困县和深度贫困乡、深度贫困村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

    方案强调,各地按规定程序落实救助帮扶政策,及时将符合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以及其他民政帮扶政策的人员纳入救助帮扶范围,及时发放救助帮扶资金或提供救助帮扶服务。深入开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落实情况“回头看”,及时解决发现的个案问题,确保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