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民政厅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 2021年10月29日 来源: 西藏自治区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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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民政厅

2020年度部门决算

   2021    10    20  日

 录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民政厅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民政厅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民政厅2020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2020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十一、债务情况说明

十二、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民政厅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西藏自治区民政厅2020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西藏自治区民政厅机关、西藏儿童福利院和西山殡仪馆等部门。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根据《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民政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藏委厅[2019]93号)、《关于自治区民政厅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批复》(藏机编发[2011]10号)、《关于建立西藏自治区申请救助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指导中心的批复》(藏机编发[2013]48号),我厅是自治区人民政府职能部门之一,主要职责是: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研究起草民政事业发展的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拟订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负责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拟订全区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指导申请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工作。

负责指导基层群众自治和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负责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指导全区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地名标志的设置、管理以及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编纂和审核工作,负责行政区划调整的审核工作。

负责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拟订全区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指导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工作,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拟订全区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的政策、标准,承担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

组织拟订促进全区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社会工作、志愿服务规划、政策,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拟订全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完成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自治区民政厅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完善基层社会治理方式。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区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拟订负责与有关部门协商制订全区申请救助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有关政策;建设与相关部门联网的申请救助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负责日常管理与维护;实现数据、资料信息化管理,建立申请救助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档案;负责申请救助居民家庭跨地(市)、跨省(区、市)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组织全区申请救助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业务培训;指导各地(市)、县(市、区)开展申请救助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负责全区社会孤儿和孤残儿童及弃婴的收养、监护、医疗、康复、教育、托管等服务工作;开展区内外公民收养孤儿和家庭寄养工作;承担全区儿童福利机构示范化任务。承办自治区民政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提供死亡人员的遗体处置、火化、悼念和骨灰寄存等殡仪服务;承担因自然灾害、社会公共突发事件死亡人员的遗体处置、火化、悼念和骨灰寄存等服务。承办自治区民政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

民政厅机关部门内设机构10个(区划地名处、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救助处、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处、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处、社会事务和慈善事业促进处、政工人事处、厅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规划财务处);参公事业单位2个(自治区勘界领导小组办公室、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全额拨款事业单位4个(西藏自治区儿童福利院、西山殡仪馆、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自治区申请救助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指导中心)。

我厅二级预算单位西藏自治区儿童福利院下设6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教学护理科、婴幼儿护理科、家庭寄养科、医疗康复科、总务科。

我厅二级预算单位西山殡仪馆下设3个科室,分别为:行政办公室、后勤保障科、业务科。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民政厅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民政厅2020年度部门

决算数据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民政厅系统2020年总收入21219.98万元,总支出16398.84万元,结转4821.14万元,预算执行进度77.28%。;2019年总收入26254.61万元,总支出15342.28万元,财政调减3641.01万元,结转7271.32万元。

其中:民政厅机关2020年总收入9091.96万元,总支出8339.70万元,结转结余752.26万元,预算执行进度91.72%;2019年总收入17317.98万元,总支出12341.90万元,财政调减1232.85万元,结转3743.22万元,预算执行进度71.26%2020年民政厅机关加快了预算执行进度,预算执行率较上年增加20个百分点。

西藏儿童福利院2020年总收入3069.00万元,总支出2967.24万元,结转结余101.77万元,预算执行进度96.68%;2019年总收入4569.76万元,总支出2158.63万元,财政调减1333.26万元,结转1077.87万元,预算执行进度47% 2020年西藏儿童福利院提升改造项目于年初启动且年末完工支出了964.23万元,占西藏儿童福利院总收入的31.42%,因此预算执行进率较上年增加50个百分点。

西山殡仪馆2020年总收入9059万元,总支出5091.90万元,结转结余3967.1万元,预算执行进度56%;2019年总收入4366.88万元,总支出841.76万元,财政调减1074.9万元,结转2450.22万元,预算执行进度19%2020年西山殡仪馆预算执行率较上年增加37个百分点。原因是西山殡仪馆整体改扩建项目总预算8865.64万元, 201912月下3200万元,占当年殡仪馆预算的73.28 % 2020年结转上年度未支出的3200万元,并下达项目追加资金5665.64万元,合计8865.64万元,占全馆当年财政下达资金的97.87%,占当年民政厅系统预算资金的41.78%,此项目在202012月前完成项目设计、施工设计、招投标等工作,并已支出4132.06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民政厅系统2020年度本年收入13948.66万元,上年同期为13141.16万元2020年比上年增加807.5万元,增加6.14%。主要原因是2020年下达西山殡仪馆整体改扩建项目5665.64万元。

2020年收入结构及占比情况如下:

民政管理事务3982.69万元,占比28.5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394.76万元,占比2.83%;社会福利2670.94万元,占比19.15%;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85.57万元,占比1.33%;住房改革支出322.88万元,占比2.31%,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6313.18万元,占比45.26%,群众团体事务78.63万元,占比0.5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民政厅系统2020年度本年支出16398.84万元,上年同期为15342.28万元,2020年比上年增加1056.56万元,增加6.89%。主要原因是儿童福利院2020年院提升功能改造项目在年初启动,年末完工,当年该项目支出1047.78万元,占儿童福利院当年总支出35.31%,因此2020年支出相比2019年增加6.89%

2020年支出结构及占比情况如下:

民政管理事务7122.86万元,占比43.44%;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394.76万元,占比2.41%;社会福利2748.17万元,占比16.76%;临时救助12万元,占比0.07%;退役军人管理事务16.31万元,占比0.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85.57万元,占比1.13%;住房改革支出322.88万元,占比1.97%,城乡社区住宅支出18.58万元,占比0.11%; 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5363.65万元,占比32.71%,其他支出135.42万元,占比0.83%;群众团体事务78.63万元,占比0.48%。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民政厅系统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21049.99万元,财政拨款支出16228.86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4821.13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民政厅系统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16228.86万元,其中民政厅机关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339.7万元,儿童福利院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2967.24万元,西山殡仪馆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4921.92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民政厅系统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228.8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8.63万元,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24.11万元,占62.4%;卫生健康支出185.57万元,占1.2%;住房保障支出341.47万元,占2.1%;其他支出5499.09万元,占33.8%。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78.63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888.19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758.2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民间组织管理(项)44.78万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538.99万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81.98万元;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2810.73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94.41万元;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0.36万元;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1589.94万元;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687.98万元;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106.16万元;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194.09万元;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12万元;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16.31万元;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106.45万元;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47.89万元;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31.23万元;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322.88万元;

20、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公有住房建设和维修改造支出(项)18.58万元;

21、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135.4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总体情况

民政厅系统“三公”经费2020年预算数226.13万元,总支出215.62万元,支出数比预算数少10.51万元。支出数减少的原因是2020年发生新冠疫情,公务接待相比2019年减少。其中厅机关预算数179.27万元,支出179.27万元,支出数比预算数少0元;儿童福利院预算数29.33万元,支出数25.58万元,支出数比预算数少3.75万元;西山殡仪馆预算数17.53万元,支出数10.77万元,支出数比预算数少6.76万元。

(二)“三公”经费详细情况

民政厅系统“三公”经费2020年总支出215.62万元,

其中:

民政厅机关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179.27万元,一是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二是车辆运行维护费177.63万元,车辆实有20辆;三是公务接待费1.64万元,接待批次12次,接待人数73人。

    西藏儿童福利院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25.58万元,一是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二是车辆运行维护费25.58万元,车辆实有12辆;三是公务接待费0万元。

    西山殡仪馆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10.77万元,一是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二是车辆运行维护费10.77万元,车辆实有7辆;三是公务接待费0万元。

    六、2020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总体情况

2020年民政厅系统(含二级预算单位)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合计5537.2万元,与年初预算数3658.42万元相比多1878.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79元,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758.2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的内容

行政经费由基本支出和一般行政支出两部分组成:

1.基本支出,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医疗费、住房补贴等;二是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购置费等。

2.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包括招待费、会议费、购置费(包括设备、计算机等)、专用材料费、干部培训费、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等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民政厅系统政府采购支出合计6079.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72.5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891.3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15.11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12月底,民政厅系统共有车辆39辆,其中,副(部)级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3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用技术用车3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3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台(套); 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组织保障制度建立情况

1、组织保障。2020年度民政厅采取“处室周调度、厅分管领导月调度、厅主要领导季调度”的预算执行调度机制,多次召开预算绩效调度会议,对预算执行和项目推进进行专题部署,厅规划财务处牵头开展全厅预算绩效管理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尤其预算执行较慢的各单位和处(室、局)提出推进预算绩效的具体措施和建议,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效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2、制度保障。民政厅党组把制度建设作为开展绩效管理工作的关键内容,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厅工作实际,2018年制定了《西藏自治区民政厅预算绩效管理办法》,为建立民政厅科学、规范、高效的资金使用和管理体系提供了制度保障。同时,2020年为进一步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强化资金使用部门、项目主管部门支出预算绩效管理的主体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又调整充实了区民政厅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绩效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管理协调、研究分析和督促落实等工作,并制定出台了相关办法,明确了绩效评价的实质、实施依据、工作原则以及工作推进步骤等内容,在制度方面为“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战略实施提供了基础。

3、督促落实。根据《西藏自治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藏财预字〔2017142号)文件,要求各单位和业务处(室、局)对预算绩效目标运行进行全程监控,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建立情况

1、预算编制的绩效管理。预算绩效管理的基础是绩效目标,同时它也是整个预算绩效管理系统的前提,我厅编制预算时,各单位和业务处(室、局)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规划,在本单位职能规划的基础上,合理科学地制定预算绩效目标且绩效目标的编制在部门预算编制之前,实现目标前置。预算绩效目标的申报范围除公用经费不编制预算绩效目标申报外,所有项目支出都进行了绩效目标申报。

2、预算执行的绩效管理。绩效跟踪管理作为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一环。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保障民政事业发展,我厅出台了执行责任制、通报制、约谈制、问责制等措施,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以动态或定期梳理绩效目标信息的方式,对项目目标进行跟踪。目标发生偏离时,及时采取纠正措施;情况严重的,暂缓或停止项目执行。

3、部门预算绩效评价。除了对部门预算进行自我评价外,为提高我区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管理服务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每年预算安排35万元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全区七市(地)困难群众救助工作开展绩效评价,对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提出意见及建议。

(三)取得的成效

经过这几年的积极探索,我厅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重产出和结果的绩效理念得以树立,厅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责任意识获得加强,这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了政府建设的高效透明。

十、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扶贫项目资金

十一、债务情况说明

政府债券资金。

十二、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西藏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实施西山殡仪馆整体改扩建项目总预算经费为8865.64万元,201912月下达3200万元,2020年下达了项目追加资金5665.64万元。

()项目依据:西山殡仪馆199910月建设,200010月投入使用。功能区分为工作、生活、悼念、火化、陈列5个区域。它的建成填补了西藏无殡仪馆的空白,不仅是我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进一步转变观念的重大举措。建馆20年来,共妥善处置遗体12224具,使办丧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最后人文关怀,对我区移风易俗,破除封建迷信和陈规陋习,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丧葬习俗,起到了积极的作用。随着我区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现有的西山殡仪馆不能很好的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办丧需求,不能满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特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等特殊紧急事件中遗体处置工作需求。为此,区民政厅专门组织人员赴内地兄弟省市调研殡仪馆设计和建设情况,在民政部、民政部社会管理学院、中国殡葬协会的大力支持下,经反复项目论证,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意见》、《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我厅对西山殡仪馆建设规划进行了整体设计,已完成初步设计,并根据自治区领导对《关于西山殡仪馆改扩建项目的请示》启动。

()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拉萨市堆龙德庆县羊达乡青藏路017 号,交通便利,距离拉萨市区约22 公里,该项目边现有的主干道G109 国道,是拉萨市的重要通道之一。拟建建设规模本改扩建项目建设总用地面积为99599.97m2,约149.4 亩,属于殡仪馆工程用地。一、二期总用地面积为49575.00m2,其中:一期殡仪馆建设工程用地为25856 平方米,约38.78 亩;二期殡仪馆建设工程用地为 23719 平方米,约 35.58 亩。推动拉萨市殡葬事业向科学化、文明化、健康化方向发展,为生活在拉萨地区的人民群众提供科学、健康、文明的殡葬方式。促进拉萨市社会稳定,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社会作出贡献。殡仪馆改扩建的尽早实施将有助于进一步完善拉萨市殡葬服务的建设,停车场、集散广场、综合服务用房、悼念厅、火化间、骨灰堂和附属建筑等建设使得殡仪服务更加完善,同时食堂及活动中心、职工宿舍楼和行政办公楼的建设也解决了职工生活办公问题,从而实现了殡仪馆整体功能的发挥。

    (三)项目实施可行性:

    1、西山殡仪馆改扩建项目符合中央、区党委、政府殡葬改革方针政策。殡葬改革需求决定了殡仪馆基础设施要提升改造。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意见》、《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推动殡葬改革作为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要努力改善现有殡仪馆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逐步形成布局合理、设施完善、功能齐全、服务便捷的基本殡葬服务格局,确保我区殡葬改革稳步推进。

2西山殡仪馆改扩建项目符合我区长远发展规划。“十三五”期间,为满足我区群众的基本丧葬服务需求和特殊遗体处置需要,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安排资金36132.52万元,新建山南、林芝、那曲、阿里4所地市级殡仪馆,续建日喀则市殡仪馆,改扩建西山殡仪馆、昌都市殡仪馆。西山殡仪馆改扩建项目安排资金4000万元。西山殡仪馆通过20年的运行,无论是功能还是设备与内地兄弟省市相比有较大差距,同时,殡葬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跟不上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对丧葬服务的需求。为此,为建设好西山殡仪馆改扩建项目,我厅在反复论证的基础上提出了西山殡仪馆整体改扩建设计方案,该设计符合我区殡葬事业发展规划,符合我区长远发展规划。

    3、西山殡仪馆改扩建资金渠道已落实,可实现项目建设经费保障。按照西山殡仪馆总体设计方案,综合业务楼、综合服务楼、藏式悼念楼、馆内硬化道路、智慧殡葬信息化、停车场等建设已完成了初步设计,需要资金9000万元。2019“十三五”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已下达资金4000万元,拟从2020年自治区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中扶持5000万元。彩票公益金扶持殡仪馆改扩建符合《彩票管理条例》、《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西藏自治区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暂行)》等规定。

   4、殡仪馆公益属性决定了通过西山殡仪馆改扩建让殡葬真正成为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组成部分。在新形势下,殡仪馆承担着托底、保障、公益的基本使命。随着我区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群众对火化的科学、文明、健康的认识逐年提高,本地以藏族为主的各族群众火化量也有逐年提高的趋势。例如:2018年西山殡仪馆全年火化894具遗体,其中藏族火化遗体219,占24.5%2019年西山殡仪馆全年火化862具遗体,其中藏族火化遗体194,占22.5%。为了给藏族群众提供科学、文明、环保、便捷的丧葬服务,在改扩建项目中,单独规划设计藏式悼念楼。

   (四)、项目实施必要性:

    1、殡仪馆职责特殊性决定了改扩建势在必行。西山殡仪馆建成投入使用以来,不仅承担着殡葬服务公益使命,还承担着重要的政治使命,特别是在2013年墨竹工卡县3·29”山体滑坡自然灾害事故、20148·9”尼木县特大交通事故、20148·18””工布江达特大交通事故等维稳处突、公共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事故的处置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得到了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随着我区加速建立对内外开放新格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致使公共安全形势和反分裂形势日益严峻,全球变暖等因素导致青藏高原自然灾害频发,为了应对各种突发事件,殡仪馆职责特殊性决定了扩大建设规模势在必行。

    2、现有建设规模不能满足丧葬服务需求:西山殡仪馆现有办公、生活、悼念、火化、陈列5个区域。近年来,我区各级党委、政府推动殡葬改革工作成效显著,逐步形成了党员和干部带头、各部门支持、广大群众参与、全社会共同推动的殡葬改革良好的局面,各界群众对殡仪馆丧葬服务需求更加多样化、个性化;且西山殡仪馆火化遗体当中因各类事故造成死亡的遗体占每年火化遗体的60%左右,现有的建设规模和设施不能满足特殊遗体处置的需求,通过改扩建项目的实施,建设悼念厅、骨灰存放间、火化间、遗体处置间、特殊遗体处置间、祭祀区、候灰室、综合服务区、藏式悼念区、智慧殡葬信息化、附属设施等满足丧家服务需求和处置特殊遗体需求。

    3、建筑结构、消防等指标达不到安全要求,存在一定安全隐患:西山殡仪馆建筑年久失修,加之200810月份当雄县发生6.6级地震,使馆内原有建筑结构造成较多损坏,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馆内建筑由于没有安装自动消防设施,存在一定的火灾隐患;建筑线路老化,时常发生短路,极易发生安全事故,通过改扩建项目的实施,解决建筑安全隐患问题。

    4、设施设备排烟、排气、排污等环保标准需要进一步提升:近年来国家、行业相继出台了《火灾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802-2015)和《火化机烟气净化设备通用技术条件》(MZ/T101-2017)等环保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对殡仪馆的环保要求越来越严格,当前西山殡仪馆设施设备的排烟、排气、排污不能符合国标和行标要求,通过改扩建项目的实施达到环保要求,具体为:一是考虑优化与美化公众治丧环境和员工工作环境。二是做好遗体处理过程中的污水处理工作,杜绝直排,可生化中和、固化焚烧、污管排放。三是坚持系统治理,切实解决好遗体火化和遗物焚烧的排放问题。

5、设施设备老化和缺陷,出现设备故障和不足问题:现有殡仪馆功能布局简陋,建筑物出现房屋漏雨现象,窗户整体框架破损严重,给排水管道老化生锈,门框、门面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变形,地板出现不同程度的裂缝和损坏;火化机、遗体冷冻冷藏设备、遗体防腐整容设备、骨灰寄存设施等使用年限已久,设施设备时长出现故障。殡仪馆因设计缺陷和环境制约未安装尾气处理系统和消毒洗消设施。

6、西山殡仪馆改扩建项目的实施能弥补我区在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中遗体处置工作的短板。全国新冠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在殡仪馆处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遗体工作是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遗体的卫生防疫处理、遗体转运、人员防护、遗体火化、骨灰移交、环境消毒、信息管理等遗体处置流程工作是殡仪馆具体负责实施。为弥补我区殡仪馆在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中遗体处置工作短板,在改扩建项目中设计特殊遗体处置间、火化间,信息化建设等内容,以备应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中遗体处置工作。

(五)项目绩效目标:通过改扩建项目的实施,建设悼念厅、骨灰存放间、火化间、遗体处置间、特殊遗体处置间、祭祀区、候灰室、综合服务区、藏式悼念区、智慧殡葬信息化、附属设施等满足丧家服务需求和处置特殊遗体需求。解决建筑安全隐患问题;并达到环保要求,具体为:一是考虑优化与美化公众治丧环境和员工工作环境。二是做好遗体处理过程中的污水处理工作,杜绝直排,可生化中和、固化焚烧、污管排放。三是坚持系统治理,切实解决好遗体火化和遗物焚烧的排放问题;弥补我区在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中遗体处置工作的短板。

按照民政部要求,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殡葬工作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方面;是促进生态文明建设、造福当代和荫及子孙的重要方面;是传承发展优秀传统文化、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方面;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的重要方面。区民政厅本着立足当下,放眼未来。立足当下,就是要努力使我区殡葬的发展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不能成为社会发展的短板;放眼未来,要求对殡葬的思考和谋划要放在未来社会发展的大局中进行,并与之同步,让现代殡葬服务真正成为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组成部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民政管理事务,指反映民政管理事务支出。

五、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六、机关服务,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项级科目中反映。未单设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

七、民间组织管理,反映民间组织管理的支出。

八、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反映行政区划界限勘定、维护,以及行政区划和地名支出。

九、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反映开展村民自治、村务公开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的支出。

十、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反映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的支出,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婚姻登记、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的支出。

十一、儿童福利,反映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十二、殡葬,反映财政对民政及其他部门举办的火葬场等殡仪事业单位的补助支出等。

十三、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反映民政部门举办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支出,以及对集体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费。

十四、临时救助支出,反映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支出。

十五、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反映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区民政厅系统汇总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区民政厅本级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西藏儿福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西山殡仪馆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